一、采购项目名称:2016年莘县交警大队智能交通安全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ZB2016-HW-02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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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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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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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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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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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省道、县乡道卡口改造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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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包一、包二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商厂家针对本产品的授权委托书;
4、资质要求:
包一、包二: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
包三:营业执照具有网络相关服务经营范围;
包四:具备工信部核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5、要求所响应高清卡口等监控设备必须与莘县交警大队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不采用SDK开发方式),提供由平台开发公司出具的产品对接证明,并按照支队要求将有关数据上传至有关应用平台。
(因涉及国家秘密,现有智能交通综合管控平台不于此公开,供应商自行携带供应设备到莘县交警大队进行平台对接测试);
6、供应商施工、售后必须为同一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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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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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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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省道、县乡道卡口改造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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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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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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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传输线路扩容及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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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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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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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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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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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时间: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601室。
3、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18806351719
4、售价:300元/份
5、说明: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其中:
包一、包二:还需提供安防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仅代理商提供),由平台开发公司出具的产品对接证明(原件);
包四:还需提供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是指提供近两年(2014年/2015年)供财务报告或财务报告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是指提供近半年本单位的缴税证明,为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交税证明或银行出具的“银行电子缴税付款凭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是指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出具的近半年本单位职工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障缴费清单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gsxt.saic.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见附件《无违规违法声明》】(原件);供应商与采购人及相关人员无利害关系的书面声明,见附件《供应商与采购人无利害关系声明》(原件);
注:包四不提供3)、4)、5)项。
以上所有证件均需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进行报名备案。
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日8时00分至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聊城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莘县大队
地址:聊城市莘县伊园街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方式:0635-7362879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南路汽车南站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8806351719
附件:招标文件http://pan.baidu.com/s/1jI59vv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