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商丘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5-12-08 17:57:25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商财采[2015]434号
     
      二、采购项目概况:
     
      商丘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项目”
     
      项目概况:本安全防控系统通过与公安局立体防控系统、公安警综平台、交警综合管理平台、指挥室调度系统对接,建设一套集可视化管理、缉查布控、交通执法服务站安全检查、区间测速、勤务管理、交通治安警情协作为一体的公路安全防控体系。该项目包括:缉查布控系统及六合一对接系统、智能监控系统、区间测速显示系统、交通违法现场拦截系统、音视频监控系统。
     
      预算控制价:350789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售后不退)。不邮寄。
     
      四、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15年12月8日—2015年12月11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谈判文件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11房间
     
      六、谈判截止及谈判文件开启时间:2015年12月12日下午15:30截止。
     
      2015年12月12日下午15:30开始。
     
      七、谈判地点:商丘市财政局二楼会议中心政府采购开标室
     
      八、商丘市公安局联系人:王玉猛联系电话:13700831078。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刘先生李先生联系电话:0370—2697976
     
      九、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谈判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谈判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十、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十一、参与谈判时必须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备查,复印件做在投标文件中。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为保证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投标人所投摄像机、存储、管理平台为同一品牌;拦截系统、图像识别系统为同一品牌。
     
      6、视频设备应符合GB/T28181-2011《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标准,成交后提供公安部检测机构出具的GB/T28181-2011检验报告复印件加盖产品生产厂家公章。
     
      7、提供现场拦截系统能够无缝接入市公安局公安路交通安全防控系统平台书面承诺材料;视频监控无缝接入市公安局视频平台承诺函。
     
      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系统以后升级改造和其他系统对接无偿开放端口的书面承诺函。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二月七日
  • 关键字: 商丘市 交通安全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每周新闻精选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