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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交通信号工程

  • 2016-03-28 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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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招标编号:泉台招字[2016]第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泉州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二期交通信号工程 已由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以 泉台管经审[2012]6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自筹 ,招标人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台商投资区东西主干道 ;

      2.2. 工程建设规模:造价约200万元 ;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信号灯,电子警察,监控设备及管线的敷设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7.0542万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一个合同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且取得《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1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2 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一 个标段。

      3.6.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7.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本项目的工资保证金制度按泉建筑[2015]51号文《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劳务市场管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泉建交易[2009]7号 。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3 月 28 日 8 时00分至2016 年 4 月 1 日17时30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在后续阶段可通过网上提交质疑书及下载答疑纪要:操作方法详见网站下载专区中的相关操作指南。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 打开。

      4.3.投标人如需购买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机构预约订购,图纸另计,售后不退。订购图纸预约电话:0595-87255986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17: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叁万元人民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由投标人企业法人所在地基本帐户开户行汇到(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招标人指定账户。

      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泉台招字(2016)第16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同时于交标时另行提供投标保证金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及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各一张,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由此造成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退回的责任。

      注:若潜在投标人为龙头企业可以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具体事项详见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闽建筑[2014]33号,投标人可自行到www.fjjs.gov.cn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2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投标书进行上传;交标前应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交标时由投标人使用二维码自助递交投标文件,并将递交投标文件时业务系统所给的交标序号标注在装有投标文件U盘的密封信上,连同相关证件原件,于规定时间内在收标处提交。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招标人将委托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惠安县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近十年),若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泉州台商投资区市政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东园镇  ,邮编:  362124  ;

      电话:  13506075146  传真: 27393161 ;

      联系人:   小陈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泉州市田安北路武夷花园文昌大厦  ,邮编:  362000 ;

      电子邮件:    qjgzbzj@163.com

      电话:  0595-87255986  传真:0595-87255986 ;

      联系人:      小陈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 惠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帐    号:9070 3100 1001 0000 1166 31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通港路玉埕华侨医院西侧德森木业二楼

      联系电话:0595-27558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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