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即墨市2016年交通安全设施项目以公开
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102
2.项目名称:即墨市2016年交通安全设施项目
3.项目内容:第一包主要内容:交通信号灯;第四包主要内容:电子监控。
4.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711.0056万元。第一包284.45万元,第四包426.5556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合法经营交通信号灯、信号机、倒计时显示器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以上产品须有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第四包: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合法经营电子警察等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以上产品须有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除满足以上各包资格要求之外,所有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及质保函原件(具体详见技术要求部分);
2、本项目投标人可进行多包投标,但只能中一包;
3、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11月7日起至2016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青岛即墨市新兴路65号(即墨市城乡建设局设计院内二楼招标代理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11月2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11月28日14时00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一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即墨市鹤山路835号
联系人:李祥银
电话:0532-66583312
10.2代理机构: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即墨市新兴路65号(即墨市城乡建设局设计院内二楼招标代理室)。
电子信箱:qd.jm.zxm@163.com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人:杨彩娟
电话:0532-88588177
传真:0532-88588177
开户行:中信银行即墨支行
账户:青岛精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账号:8110601012800359775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053111;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2016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