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际
招标有限公司)受(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李大路、即蓝路、鹤山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以公开
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即公采2016106)
2.项目名称:李大路、即蓝路、鹤山路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第一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第二包:电子监控
4.采购预算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共240万元。第一包:93.215万元;第二包:146.78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第一包: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合法经营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中投标时须提供联网信号机、倒计时显示器、机动车信号灯、集中协调智能信号机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质保承诺函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5.2第二包:电子监控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能够合法经营所投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其中投标时须提供700万像素高清智能摄像机、300万像素高清智能摄像机、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300万像素红外网络高清高速智能球机、LED补光灯、服务器和路口喊话系统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制造商质保承诺函和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
除满足以上各包资格要求之外,所有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5.3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5.4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2个包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9月23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即墨市文化路565号广泰大厦609室;
7.3方式: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即墨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jimozfcg.cn注册并报名成功后,须携带投标人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法人购买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7.4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7.5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8.1时间:2016年10月18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1开标室。
9.开标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16年10月18日14时00分。
9.2地点: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四楼第1开标室。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即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鹤山路835号
联系人:李祥银
电话:0532-66583312
10.2代理机构: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即墨市文化路565号广泰大厦609室
电子信箱:sdguoji001@163.com
邮政编码:266200
联系人:王妮娜
电话:0532-85057387
传真:0532-85057397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即墨支行
银行账户:山东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即墨分公司
银行账号:626202972
10.3投诉举报
电话:0532-85053111;
通信地址:即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即墨市蓝鳌路786号)。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