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鄂州市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

  • 2017-03-20 15:56:3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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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进行采购,采购人为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采购资金来自鄂州市城投城市建设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采购范围: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交通信号控制机,Φ400道路交通信号灯,Φ300人行交通信号灯,倒计时器)采购及安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要求);
     
      2.2、采购预算:52.3万元;
     
      2.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工期:自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完毕;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的合法企业;
     
      3.3、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供应商于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下同)(0711-3258370)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同资质证书上法定代表人名称一致);
     
      (2)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副本复印件;
     
      (4)投标单位基本帐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供应商须具有交通部交通工程监理检测中心颁发的《交通信号灯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书》复印件;
     
      (以上第2项原件及其它复印件资料装订成册(共两份),复印件要求加盖供应商原始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在报名资料封面上用正楷字写上投标报名联系人名称及其联系手机电话及办公室电话。报名资料需编页码。其它原件现场核验退回。)。
     
      4.2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
     
      5.1本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人民币)。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4月10日上午9:30时前到账。
     
      5.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入的投标保证金,视同资格审查不合格。
     
      单位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农行国贸支行
     
      帐户:17615101040002480
     
      行号:103531061517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资格后审申请人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
     
      6.1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2017年4月10日上午8:00-9:30时提交至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由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6.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年3月20日。
     
      7.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
     
      7.3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
     
      8.联系方式
     
      8.1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鄂州市凤凰南路8号
     
      联系人:田国平电话/手机:0711-3752819/13908680980
     
      8.2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北中天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有限公司
     
      地址:鄂州市文星大道7号明堂市场四楼
     
      联系人:欧亚琪电话/传真/手机:0711-3215839/3258370/15871502752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日
     
  • 关键字: 鄂州市 交通信号灯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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