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北仑区329国道(陈华-白峰)、沿海中线北仑春晓段(连接线-太河路)高清电子警察项目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宁波北仑区329国道(陈华-白峰)、沿海中线北仑春晓段(连接线-太河路)高清电子警察项目招标

  • 2017-04-27 16:59:4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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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329国道(陈华-白峰)、沿海中线北仑春晓段(连接线-太河路)高清电子警察项目
        建设单位(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后)批准机关:宁波市北仑区发展和改革局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拨款和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北仑区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329国道(陈华-白峰)高清电警主要包括:1-329国道与山前村村道,2-329国道与浦河路口(329国道连接线),3-329国道与大运河路口,4-329国道与永定河路口,5-329国道与临港一路口,6-329国道与薪桥北路口,7-329国道与环镇北路口,8-329国道与隧道东口(501厂),9-329国道与华论工业园路口,10-329国道与村道路口一(小门村),11-329国道与村道路口二(蒋岙村)。配置高清电子警察36套,机房云视频存储节点1套及相关配套设备。

         沿海中线北仑春晓段(连接线-太河路)高清电警主要包括:1-沿海中线与太河路,2-沿海中线与加油站口,3-沿海中线与西子山路口,4-沿海中线与洋沙山路口,5-沿海中线与紫阳路,6-沿海中线与连岛路口,7-沿海中线与东塘路口。工程主要配置高清电子警察28套,机房云视频存储节点1套及相关配套设备。
        项目总投资:约413.0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预算书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标段数:1
        招标控制价:约395.1065万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省级及以上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列入2016-2017年度宁波市北仑区域道路配套“交通科技”工程施工预选承包商名录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无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途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4月27日  08:30至2017年05月02日  23:59(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www.blztb.gov.cn),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并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提交额度:7.00万元。
        5.2 提交和绑定投标保证金流程:
            (1)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5月16日  10:30前,通过投标人开立的“基本存款账户”向保证金专户单笔足额成功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北仑支行,户名为: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33101984136050501959。
           (2)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05月16日  16:00前,登录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通过投标人注册账号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完成投标保证金与拟投标标段进行绑定操作。     
                     5.3 提交投标保证金特别注意事项:
             (1)在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转账或汇款手续时,须在转账或汇款用途栏上注明“建设工程”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提交成功时间以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确认收到时间为准,超过规定时间收到的保证金将不被认可;超过规定时间将无法进行绑定操作。请投标人考虑安全余量,适当提前进行保证金的提交和绑定操作。
             (3)提交投标保证金还应符合《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操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仑招中[2012]8号)》和2013年4月27日印发的对上述暂行办法作个别修改的函(详见北仑招投标中心网站公告通知栏)的规定。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18日  09:30。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地址):
           (1)  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递交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楼3层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详见中心侯标区电子显示屏)。
            (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由投标人自行选择网上递交或现场递交,网上递交的,投标人须通过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V6.0》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场递交的,投标人须将电子投标文件拷贝到光盘或U盘中,在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同一地点递交给招标人。
        6.3  未按以上规定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lztb.gov.cn)上发布。

        8、其他说明 

     8.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8.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北仑区检察院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判决时间在近2年之内(含2年,从开标日之前一日倒算,不含开标日)案件所涉及的非罪行贿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在北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被进行限制投标处罚的,取消投标资格;   

     8.3拟委任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

    8.4由于电子招标系统管理的原因,如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通过其注册账号进入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5如投标人未领取《CA数字证书》,将可能无法成功参加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明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中河路297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朱志江
        电话:0574-86837529
        传真:0574-86882727
        电子邮件:zjmynb@163.com
        招标人:宁波市公安局北仑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北仑区恒山路46号
        邮编:315800
        联系人:胡耀军
        电话:0574-86889576

  • 关键字: 北仑区 电子警察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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