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厂县城区路口指示灯及工业园区红绿灯安装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73120070011
项目联系人:李志雄
项目联系电话:0316-8828668
采购人: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大厂回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839607
代理机构:大厂回族自治县建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北辰街供热公司段东101、201、30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8828668
预算金额:239.2619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8月22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7-3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0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政府采购窗口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大厂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2、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投标人需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违规信用记录;6、具备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带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原件及复印件3套加盖公章。注: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不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