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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宿州市“天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2015-03-13 17:29:2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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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宿州市“天网”工程
     
      2、招标人:宿州市公安局
     
      3、招标内容:
     
      ⑴、本次项目建设公安视频整合与共享一级平台1个(市局)、公安视频整合与共享二级平台3个(分局)、一级视频接入平台1个(市局)、二级视频接入平台13个(派出所),新建前端监控摄像机3000台和相关配套前端设备、杆件,以及整体项目三年运营维护等内容。
     
      完成与省厅共享平台、前期已建“天网”系统的对接、与卡口电子警察系统的对接、与数字城管平台的对接、与社会资源的融合接入等内容,预留与电子政务和智慧城市的对接接口。
     
      ⑵、施工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第一年)建设内容:1000个数字高清监控点位建设;二级视频接入平台4个(满足1000路视频接入要求的前提下,对其余9个二级接入平台进行初步建设),市一级视频接入平台1个,市局视频整合与共享平台1个;完成本年系统建设应包含前端设备取电施工、数据网络设备、机房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光纤链路等建设内容。
     
      第二阶段(第二年)建设内容:1000个数字高清监控点位建设;补充完成二级视频接入平台5个,分局整合与共享平台2个,市局整合与共享平台功能的完善、补充建设;完成本年系统建设应包含前端设备取电施工、数据网络设备、机房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光纤链路等建设内容。
     
      第三阶段建设内容:1000个数字高清监控点位建设;补充完成二级视频接入平台4个,分局整合与共享平台1个,市局整合与共享平台功能的完善、补充建设;完成本年系统建设应包含前端设备取电施工、数据网络设备、机房设备及系统安装调试、运营维护、光纤链路等建设内容。
     
      详见宿州市“天网”工程货物需求清单及技术规格和设备清单。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要求质量标准:国家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合格
     
      6、要求工期:540日历天(其中:第一阶段180日历天;第二阶段180日历天;第三阶段180日历天)。(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完成,每年工期180日历天,每年完成1000个前端监控点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建设,各节点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发出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资质条件: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经营范围中包含此项目内容的投标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⑵、具备省级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壹级资质;
     
      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⑷、投标人至少提供2个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2个业绩合同类型应为平安城市类项目或社会治安科技防范系统类项目或安全防范类项目(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五年内的合同。自开标之日起上推二年以上的需提供合同和终验报告;二年以内的提供合同即可。原件备查)。
     
      ⑸、其他资格条件:为保证本次项目建设投标人所选平台产品能够满足招标要求,需投标人提供平台厂商相关资质和认证,投标人所选平台厂商具有独立软件开发经验和先进成熟的产品,能够提供本项目中会使用到的核心软件相关证明文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提供平台厂商经公安部出具的GB/T28181-2011和GB/T25724-2010标准相关测试报告;
     
      ②、投标人提供平台厂商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和中国安防协会颁发的会员证书;
     
      ③、网络视频管理平台产品(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测试报告);
     
      ④、公安实战应用平台产品(软件著作权、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软件测试报告)。
     
      3、项目经理资质要求: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具有计算机(或电子或电气或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一级建造师(通信广电或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注:在建工程定义:签订施工合同后且所承建的项目未完工的视为在建工程。已完工工程指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项目经理)按设计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量,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经监理机构(如有)、建设单位书面盖章同意完工的工程】。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有相关工程建设经验,且有良好的信誉及售后服务。
     
      5、投标企业中标后需在宿州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机构设置人员和设备须满足《安防视频监控系统维护规范》(DB34/T2134-2014)要求。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13日至2015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报名地点:宿州市公安局(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公安局办公大楼715室),联系人:余逢龙,联系电话:0557-3662233。
     
      3、报名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类似业绩合同、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投标企业需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套(留存)。
     
      4、招标文件领取:投标单位报名后于2015年3月20日17时00分前在宿州市建委大楼103室交纳标书费,凭标书费的收据到105室领取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该时间前凭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建委大楼110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4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宿州市银河一路559号建委大楼110室开标,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按时出席开标会,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盖章)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宿州市公安局宿州凯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地址:宿州市公安局院内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市建委一楼东
     
      联系人:余逢龙联系人:乔梅昌
     
      电话:0557-3662233电话:0557-3960585
  • 关键字: 宿州市 天网工程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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