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菊园新区平安城市建设工程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3.2供应商在近3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3具有上海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颁发的《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4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5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6若不是监控设备制造厂商投标,投标人需取得所投监控设备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与制造商的资格证明(详见“招标文件”);
3.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时参加本项目。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9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菊园新区平安城市建设工程
2、招标编号:SHXM-14-20150914-8409(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ZFCG2015-057)
3、预算编号:14-15-9964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预算:3211075.70元
主要内容:菊园新区平安城市建设工程
5、交付日期:详见招标文件
6、交付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9-14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10-04,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
4.《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证书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5.《安全生产许可证》。
(所有扫描件加盖红色公章上传)
本项目网上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14日起,至2015年9月18日下午16:00止(逾期报名,不予受理),投标单位须在要求的报名时间内在上海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上传上述资料,材料核查无误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5年9月14日至2015年10月4日期间在上海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5-10-1216: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5-10-1216: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8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大楼B30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除网上投标以外,投标单位还需提供网上投标文件的打印件,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一式两份,标明项目编号、投标项目名称,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投标单位需携带可无线上网并可登录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笔记本电脑、无线上网卡,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菊园新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嘉定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竹路2000号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行政楼B307室
邮编:201800邮编:201800
联系人:汤盛联系人:李莉、张雪燕
电话:021-39986677电话:021-5995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