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茶陵县“平安城市”电子防控中心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招标 809万 - 平安城市-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株洲市茶陵县“平安城市”电子防控中心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招标 809万

  • 2017-07-03 17:07:55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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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茶陵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茶陵县“平安城市”电子防控中心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招标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货及建设单位, 欢迎具有委托方所需相关供应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平安城市”电子防控中心平台二期工程建设招标;

    (2)政府采购编号:株茶财采计[2017]000104号 ,委托代理编号:JYZB-ZZ1706208;

    (3)采购项目预算:人民币8091575.02元;

    (4)采购内容:(1)治安道路监控子系统建设(2)高清治安卡口子系统建设(3)网络视频云存储子系统建设;(4)视频综合共享联网平台建设(完成市级平台和县级其它平台的对接);(5)综合警务指挥中心建设;(6)一期工程升级再利用(包括一期工程成果的维护续保和一期设备IP的改造)等。

    本期需要建设4个治安卡口,建设社会面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子系统249个高清监控点(其中治安道路监控229个摄像头、智慧卡口20个),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八章。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①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并办理了相关资格登记手续;

    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① 投标人(含投标人所在集团(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

    ② 投标人(含投标人所在集团(总)公司及其子公司)具有省级公安机关或省级及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壹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能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 月 3 日至 7 月12 日(每日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办理。

    3.2 凡报名投标单位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报名,须提供法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有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定代表(或单位负责人)签字或盖章;② 授权范围应包括本项目投标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5)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7)安防企业壹级资质(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以上(1)~(7)所有资料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到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茶陵县分中心交易大厅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地址:茶陵县炎帝南路。

    3.3 招标文件人民币400元/份,售后不退。

    4、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7年7 月25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捌万元整。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汇)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现金方式和非基本账户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收款人名称:茶陵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收款人开户行:建行茶陵支行

    收款人账号:43001530062059696969

    (1)在转账票据摘要处须注明:   项目名称(可简写)    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请投标人于开标日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提交。)

    6、异议征询: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7、其他说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采购人:茶陵县公安局;

    地    址:茶陵县公园路

    联 系 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731-25218626 

    9、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建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159号城市风景18栋2楼208室。

    联 系 人: 王腊春     韩晓波

    联系电话:0731-22509523

    传    真:0731-22509538

    邮    编:412007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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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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