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所
招标的项目已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陕高速函〔2015〕75号文件批准实施。现就工程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项目执行机构为陕西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详见下表)
工程施工招标概况表
招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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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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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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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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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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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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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荆姚、孙镇、芝川、龙门4个收费站增加ETC车道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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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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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昆高速(G5)西禹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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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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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道计算机8台,高速自动栏杆8台,ETC车道信息显示屏8台,车牌照识别系统8套,微波读写控制器(RSU)8套,视频服务器8套,车道机应用软件8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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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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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企业营业执照并经年审有效,且资质和业绩达到下表要求,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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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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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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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ET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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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综合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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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以来,累计完成公路类似工程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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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投标保证金要求
4.1投标人应提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4.2投标保证金为银行保函、现金或转账形式,在2015年3月30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之前汇至招标人指定帐号(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2日至2015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13楼养护科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图纸1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本项目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位置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30日10:0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14楼会议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开标时间为2015年3月30日10:00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www.sntba.cn(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与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
www.sxsglj.cn(陕西省公路局网)
www.sxgs.com(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
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项目执行机构:陕西西禹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13楼
邮政编码:710018
联系人:严工郑工
电话:029-86538651
传真:029-86538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