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 高速公路-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慧交通网_ITS114.COM|领先的智能交通门户网站
  • 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 2016-05-23 18:08:0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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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0】1434号及湘发改基础【2011】16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湖南省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25%,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境内,主线采用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12.581公里,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本次招标范围为南岳高速公路东延线项目机电工程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共1个标段(第7标段)。
     
      工程内容包括:全线监控、通信、收费系统等各系统设备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整个施工阶段与相关专业的配合及相应的施工工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当地规划部门的相关协调和配套工作,提供包括机电工程设备制造、生产、采购、供货、运输、交付、安装、调试、测试、开通、试运行、可靠性测试、培训等全套服务。
     
      2.2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
     
      承包人应按照合同要求一次性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然后按照审查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对提交的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施工图设计经初步设计单位和发包人审查后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该审批不免除总承包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所承担的责任。
     
      本次招标总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为6个月(包括试运行期为3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含联合体各成员)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的施工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的设计资质,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以下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最近5年(2011年7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独立完成过2个10km及以上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系统)的施工图设计业绩。
     
      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最近5年(2011年7月19日起至2016年7月18日),独立完成过2个经交工验收合格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同时包含通信、监控、收费等系统),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的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2、联合体成员必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公路行业甲级或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企业),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投标人参与同一招标工程类别购买招标文件总数量(含奖励增加数量)不得超过该招标工程类别的标段总数。
     
      3.4与初步设计单位、监理人(含设计监理人)有隶属关系和其他利害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凡被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招标人不接受存在《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5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4年和2015年)评为C级、连续三年(2013年~2015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1]的投标人报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5月26日,每日上午9:3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下述资料:(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④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⑤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复印件[2]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第(1)条所述①②③④项全套一份,在湖南长沙市车站北路649号天都国际会所酒店6017房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并应携带联合体成员的全部相关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人在报名当日当场发售招标文件,投标人自愿购买,投标人应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过期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3],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有意参加投标者可自行到现场进行踏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5.2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交通运输厅网(www.hnjt.gov.cn)、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上发布。
     
      7.联系人
     
      招标人:湖南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招标执行机构:湖南省南岳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路133号
     
      邮编:421900
     
      电话:0734-5686810
     
      传真:0734-5686810
     
      联系人:杨圣鹏(15173499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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