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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机电工程项目设备采购招标

  • 2017-02-03 16:46:4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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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项目已由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机电工程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京沪高速济南连接线主线全长12.012公里,项目路线西接二环南路高架桥,在山东大学兴隆校区东北侧设置上、下两条环形匝道接二环南路地面道路,在搬倒井村与规划的济南绕城高速济南连接线相交并设置搬倒井互通立交,路线向东设置隧道下穿狸猫山,在龙鼎大道南端设置龙鼎互通立交与龙鼎大道连接,路线转向东北以隧道穿越太平庄北侧山坡,继续向东北在太平庄东北与规划的凤凰路相交,设置凤凰互通立交,经过凤凰路后设置隧道穿越凤凰山,出口位于民兵训练基地南侧,路线转向东南上跨港九路并设置港九路互通立交,接京沪高速港沟互通收费站,到达路线终点。
     
      项目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其中起点至搬倒井互通段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0米;搬倒井互通至京沪高速港沟收费站段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路基、桥梁宽度34.0米,分离式路基断面宽度17.0米。
     
      2.2本项目机电设备采购招标设五个合同段。
     
      (一)第一标段:弱电系统设备
     
      监控系统设备(含监控通信站、闭路电视系统、区域控制系统、交通监控系统、紧急电话及广播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电光标志、传输设备、线缆及通信管道、监控设备配电及线缆、避雷器)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质量保证期服务;
     
      (二)第二标段:道路照明设备
     
      电力LED路灯的景观设计、生产、供货、装卸、运输、配合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三)第三标段:隧道照明设备
     
      隧道LED照明灯具的景观设计、生产、供货、装卸、运输、配合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
     
      (四)第四标段:强电系统设备
     
      本项目供配电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配合安装及质量保证期服务,包括10KV电力外线的实施,与供电部门、机电安装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五)第五标段:消防、通风、水暖系统相关设备
     
      本项目消防、通风、房建工程的供电照明及水暖系统相关设备的采购、运输、配合安装及质量保证期服务,包括与消防部门、机电安装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作。
     
      2.3供货期限
     
      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进展需要供货并配合安装;
     
      试运行期:  机电工程完工后3个月;
     
      缺陷责任期:机电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质量保修期:机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3.1.1第一标段:弱电系统设备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资质或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具有所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
     
      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两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高速公路信息机电系统工程或机电设备采购项目。
     
      3.1.2第二标段:道路照明设备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投标人为所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
     
      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公路或市政道路路灯施工或供货。
     
      3.1.3第三标段:隧道照明设备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投标人为所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
     
      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条隧道工程LED照明灯具的供货。
     
      3.1.4第四标段:强电系统设备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投标人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10KV线路施工。
     
      3.1.5第五标段:消防、通风、水暖系统相关设备
     
      资质: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具有所招标货物的供货能力。
     
      业绩: 201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一项一级公路及以上规模的机电工程施工或设备供货合同。
     
      3.2财务要求:第四标段注册资金1000万及以上,其它标段注册资金5000万及以上,近三年(2013年~2015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不小于1。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2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2 个标。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均被否决。
     
      3.7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投标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月22日至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2013年1月1日至今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至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788号仁和盛庭小区南区西门南20米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为1000元。招标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2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递交地点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仁和盛庭南区西门南20米二楼会议室)。
     
      5.3 开标时间:2017年2月20日上午9时30分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及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荆山路仁和盛庭南区西门南20米
     
      联系人:周昆
     
      邮  编: 250000
     
      电  话:0531-88927089
     
      传  真:0531-88927089
     
      开户名称:山东高速济莱城际公路有限公司
     
      开户行: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玉函支行
     
      银行帐号:81797280142100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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