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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工作的通知
2014-10-20 09:46:03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    评论:0

  各市(州)运管处(局):


  根据《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4年第5号令)、《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认真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4〕117号)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公安厅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川交函〔2014〕 42号)有关规定,厅运管局从本文件发文之日起开始开展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工作。为有序、规范地开展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在四川省境内为道路运输车辆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卫星定位系统服务商企业监控平台和道路运输企业自建企业监控平台(统称“企业监控平台”),应按照《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填写备案登记表、向厅运管局提交备案资料。联系人:韩军,联系电话:028-86513601。


  二、 各市(州)运管处(局)对所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运输企业自建企业监控平台进行备案时,应遵循《四川省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企业监控平台备案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三、 各市(州)运管处(局)要督促道路运输经营者选用厅运管局备案公告中的企业监控平台;按分配的帐号登录省级服务与管理平台,对应当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所使用的企业监控平台、卫星定位装置和系统接入情况进行审核;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做好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及时处理违法违章的车辆和驾驶员,发现严重违法违章行为的要挂牌督办。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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