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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重型货车都将安装卫星定位装置
2015-02-05 16:24:32   来源:商报讯    作者:管有明     评论:0

  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自即日起,已经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并在省联网联控系统中正常显示。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审验《道路运输证》。

  据悉,重型载货汽车就是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加上半挂牵引车,苏州市目前有这两类车超过10000辆。需要安装的卫星定位装置(即北斗双模车载终端)及卫星定位系统平台应通过国家标准符合性审查,且经交通运输部公告(平台及产品目录可以在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信息服务网上查询,http://www.ctis.cn),并接入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服务商还应经江苏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今后,凡新进入运输市场的重型载货汽车和半挂牵引车申请《道路运输证》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材料,并能在省联网联控系统中正常显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

  市运管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为了保证这项安全监管措施的落实,他们已要求相关企业自行建设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社会化监控平台。同时,自主进行日常运营监控或者由社会化监控平台进行日常监控的活动,都要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的主体责任。其中,拥有50辆及以上重型载货汽车或者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严格按照要求自建或使用社会化监控平台,按照每百车一人的标准,至少配备2名以上专职监控人员,上传相关动态信息,接受管理部门监管平台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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