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新建交通信号灯评估方法探讨 - 交通管理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案例】新建交通信号灯评估方法探讨

    2017-03-09 15:51:00 来源:信控沙龙 评论:
    分享到:
      一、前言
      随着城市的发展,一方面道路的交通流量越来越大,另一方面道路两侧土地开发强度也有所增加,道路两侧出入口车辆和行人的过街需求不断增大,在原先没有信号灯控制的节点机动车冲突以及人车冲突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在必要的条件下需要增设信号灯控制以保障交通通行安全,那么如何评估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增设信号机呢?下面将重点说明如何评估节点是否需要新建信号灯。
      二、新建信号灯评估流程
      1.现状交通调查
      交通调查是对需要建灯路口的交通需求特性、交通系统及其关联设施以及道路交通流特性进行调查,为新建信号灯必要性评估提供可靠的依据,主要包括交通量、交通运行特征、交叉口形状、交通事故、交通环境等调查。
      2.建灯条件分析
      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中规定应根据路口形状、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条件,确定路口信号灯的设置。基于以上建灯条件,通过路口交通调查掌握的数据作为支撑,综合分析路口建灯必要性。
      3.建灯影响评估
      在论证路口满足建灯条件后,需要按路口各方向交通量制定初步的信号相位、周期和运行方案,并通过分析建灯后各进口车道饱和度、服务水平等交通运行指标,来分析建灯后路口产生问题,并对信号控制方案进行优化。必要时可通过交通仿真来模拟建灯后的交通运行状况,从而更直观的反映建灯后路口实际交通状况。除评估建灯对本路口的影响外,还应分析建灯对相邻路口,路段设置周边路网交通影响。
      4.相关改善建议
      针对新建信号灯之后可能产生问题,提出相应的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完善建议。改善建议包括本项目范围内可实施的涉及交通安全设施。
      5.评估结论及实施
      通过对新建信号灯合理性进行评估分析,论证建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给出是否新建信号灯结论,作为下阶段实施的参考依据。在新建信号灯实施后,还需跟进建灯后的实施效果,针对出现的新问题进行分析和优化。
      三、路口新建信号灯评估
      根据国家《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中的相关规定,路口是否需要增设信号灯,需要从路口类型、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状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1.路口类型
      城市道路主干路与主干路平交、主干路与次干路平交的路口、一级公路与一级公路平交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对于畸形路口或多路交叉的路口,应进行合理交通渠化后设置信号灯。
      2.路口交通流量
      (1)路口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1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表1机动车高峰小时流量
      (2)路口任意连续8h的机动车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2所列数值时,应设置信号灯。
      表2路口任意连续8h机动车小时流量
      3.路口交通事故条件
      根据路口交通事故条件,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1)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路口;
      (2)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口。
      4.路口综合条件
      (1)当路口交通流量条件中的表1、表2和路口交通事故条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条件达到80%时,路口应设置信号灯。
      (2)在不具备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条件的路口,但在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协调控制范围内的,可设置信号灯。
      (3)在不具备交通流量和交通事故条件的路口,但因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行易造成路口拥堵或交通事故时,可设置信号灯。
      四、路段新建信号灯评估
      路段信号灯主要分为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和路段车道信号灯,路段新建信号灯的条件主要如下:
      1.路段人行横道信号灯设置条件
      (1)路段交通流量条件
      在已施划人行横道的路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
      路段机动车和行人高峰小时流量超过表3所规定数值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表3路段机动车和行人高峰小时流量
      路段任意连续8h机动车和行人平均小时流量超过表4所规定数值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表4路段任意连续8h机动车和行人小时流量
      (2)路段交通事故条件
      路段交通事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应设置人行横道信号灯和相应的机动车信号灯:
      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5次以上交通事故,从事故原因分析通过设置信号灯可避免发生事故的路段;
      三年内平均每年发生一次以上死亡交通事故的路段。
      2.路段车道信号灯设置条件
      在隧道、收费站、潮汐车道以及需要对车道进行控制的路段,应设置车道信号灯。
      五、新建信号灯评估案例
      1.交通调查现状
      某路口现状为A、B、C、D四路相交的无信号灯控环形交叉口,路口中央为直径约25m的环形绿化岛,环岛上方设有人行天桥。其中,A、C、D路均为双向4车道,D路为双向6车道。路口南进口和西进口设有人行过街横道,其它进口行人过街通过人行天桥过街。该路口由于无信号灯控制,道路车流量大,高峰期车流交织严重,环岛对降低车辆交通组织流线冲突的作用不明显,降低了交叉口通行能力,常造成路口交通拥堵。同时,高峰期间较多行人、自行车、摩托车等通过该路口,与机动车冲突较为严重,存在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图1某路口交通位置示意图
      2.优化思路
      为缓解该路口交通拥堵,消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的冲突,改善路口的交通秩序,拟对该路口采用信号灯进行交通控制。
      3.路口新建信号灯评估
      由于该路口连接的C路和D路距离中心环岛较远,同时在空间上C路和D路距离较近,A路和B路距离较近,因此各进口道距离以及交织段不一致,为畸形非常规的环岛交叉口,故本次评估按照主干路和次干路形成的斜交路口进行分析。
      根据交通流量调查,高峰时段A、B路双向机动车流量分别为1600PCU/h、1850PCU/h;次要道路C路与D路高峰时段单向机动车流量分别为840PCU/h、180PCU/h。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GB14886-2016),该路口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的高峰小时机动车流量均超过了规范要求设置信号灯的阈值,因此,该路口具备设置机动车信号灯的交通流量条件。
      4.评估结论及建议
      经分析,某路口为畸形非常规环形交叉口,不宜按环形交叉口进行交通组织。根据交通流量调查,该路口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的高峰小时机动车流量均超过了规范要求设置信号灯的阈值,应设置机动车信号灯。同时为减少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交通冲突,保障行人过街安全,建议在南进口和西进口设置人行过街信号灯。另外,为提高该路口通行能力,建议对该路口交通组织进行调整,改为较为紧凑的十字交叉路口。
  • 关键字: 交通信号控制 交通信号灯 信控沙龙
  •    责任编辑:逐梦女孩
  • 每周新闻精选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赞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