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信号灯、标线等采购施工项目已经批准,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项目概述及采购要求:
(1)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一个包件。
本次招标共一个包件。在滨海县城新安装悬臂式交通信号灯2套(位于阜东路与向阳大道交汇处、景湖路与向阳大道交汇处)、拆装信号灯3套(阜东路振大超市南侧T型路口、阜东路电影院南侧T型路口,海滨大道等共8根杆件);热熔标线漆划10772平方米、路内临时停车位3350个;新装标志牌133块。具体技术要求及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2)供货时间(含安装施工):20日历天。
(3)项目地点:滨海县城。
三、投标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资格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册资金150万元(含1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独立法人资格经济实体;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等级证书;
5、投标交通信号灯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14887-2003《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6—2006《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和《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等标准、规范及公路工程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产品经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检测合格。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4年5月22日8时30分-2014年5月28日17时
(2)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312室(县城友好路2号)
(3)联系人:郑亚林
(4)联系电话:0515-84198066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投标人代表凭《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报名结束后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人发出。
投标人必须在滨海县招标采购信息网“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函》,然后按要求内容填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报名时必须向(帐户名:滨海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滨海县城中分理处,帐号:32001737238052503280)。缴纳形式为转帐进账单、电汇或现金缴款单。
投标人报名时应将缴款凭证原件(指转帐进账单、电汇凭证或现金缴款单)一并提交给交易中心财务科换取收款收据。投标人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六、评定标办法:采用资格后审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七、付款方式:
在已完工分部分项合格的前提下,完成50%工程量时支付工程款的30%;交工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工程款的40%;交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再付工程款的15%;余下工程款待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满二年无质量缺陷时结清。
八、投标申请人如对本公告有疑问可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咨询。
联系人及电话:王浩13914683946陶正华0515-84198060
九、投标申请人对本项目如有投诉,请向招标采购监管机构书面提出。
联系人及电话:赵尚海0515-84198006
地点:滨海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07室(滨海县友好路2号)
滨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