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对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二期工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报名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2014-18(SCZB20140009)
2.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卡口信息识别系统二期工程项目
3.采购内容:前端高清卡口摄像机(含机动车道及非机动车道)、前端高清全景摄像机、分局中心平台设备的软硬件、前端的立杆基础、图像库平台、配套光缆、配套管道等。
4.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包括上述所有设备在内的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到位、调试、系统集成、验收合格、培训及保修等,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必须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完成登记(网址:www.zfcg.sh.gov.cn),未完成登记的供应商,必须按规定完成登记手续;
3.具备由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类一级资质(例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等同等级资质证书);
4.在本市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技术服务团队,拥有本地办公及维修固定场所,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
5.投标人在近三年中无行贿犯罪行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无法提供者做无效标处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中小企业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三、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也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税务登记证原件。
2、具备由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安全防范类一级资质(例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壹级、《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壹级等同等级资质证书);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以上证照原件经招标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发售文件时间:2014年3月12日-2014年3月18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2、发售地点: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江苏路500号2105室)
3、招标文件,每本300元,售后不退。
五、答疑与澄清:
本次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招标代理机构澄清,在2014年3月20日上午11:00前,应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等,下同)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在2014年3月21日上午17:00前,将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9日(周三)上午10: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4年4月9日(周三)上午10:00时;
开标地点:上海市江苏路500号15楼;
开标当天请各投标代表带好身份证及法人委托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路500号21楼
联系人:陆粹真、许义雯联系电话:021-62265307、62261223
电子邮箱:18918527575@189.cn传真:021-62265675
人民币账号:
户名: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号:0229014210001435
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