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受第五师城市建设管理局的委托,对第五师中学、高级中学门前安装电子警察采购项目面向全社会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DWS-CG2014034
二、项目名称:第五师中学、高级中学门前安装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三、招标内容:(详细参数见招标文件)
高清卡口抓拍测速设备清单(两套“双向4—6车道”)
序号物料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备注
1中文智能交通高清摄像机500万像素一体抓拍机台4500万,支持前端识别、视频录像
2高清镜头高清镜头个4
3室外防护罩配套防护罩个418寸加热风扇模块
4支架专用万向调节支架个20支架数=LED灯+防护罩
5LED补光灯频闪个8
6补光灯爆闪个8
7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前端缓存及管理设备台2标配1块1T硬盘,最多可接入4块硬盘
8存储IPSAN48T套1
9雷达平板雷达台8
10LED室外单色Φ5㎡1网络型,中心机房控制信息发布。
11八角立杆八棱立杆高度6.8米,厚度8mm,横臂长9米,厚度6mm,热镀锌喷塑。套4
12基础预埋件及商仝套4
13设备箱含熔纤盘、空气开关、插线板、避雷器等台4定制
14接地系统10欧姆以下套4
15光纤收发器通用对2
16光纤6芯(含尾纤、熔接等)米600
17网线HSYV-5E4*2*0.5(水晶头等辅材)箱2
18电源线RVV3*1mm2米400
19控制线RVVP2*0.5mm2米400
20取电工程及材料按实际情况配置套2
21开挖绿地开挖及恢复米400
22开挖破路跨路开挖破路恢复米100
23穿线管尼龙管Φ32米500
24网线租赁费年10
四、投标人须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国内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书或具备建设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及监控项资质,能够完成招标所需设备和承担相关的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工作的企业;系统集成等资质证书;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的行业技术标准,具有公安部交通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在有效期内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5.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或本地代理商出具的正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7.投标单位所选择的产品必须具备:国家3C认证证书、ISO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所有证书均出具原件或加盖生产厂商公章的复印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营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1.标书发售时间:2014年5月7日至5月16日
2.开标时间:2014年5月27日早10时整
3.标书发售地点:博乐市民主路第五师事业单位综合楼八楼五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开户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师直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尔塔拉兵团支行
账号:30-743101040002865
5.联系人:李勤李娟
联系电话:0909—76711987671203
6.监督机构:第五师监察局执法监察办公室
监督电话:0909—2296787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师分中心
201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