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施工(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2]48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4]25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京沪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2.2项目概况:对全线收费分中心、收费站及收费车道的100套收卡机、53套发卡机和306套卡夹进行更换。
2.3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2014年7月开工,计划工期为3个月。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程施工(详见标段划分)。
2.5标段划分:本工程拟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收费系统工程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3年内(2011年6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已独立的成功完成过至少2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包含收费系统)施工的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50万元以上。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和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信誉,能有效的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第1家单位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资质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系统不符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本条仅适用于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的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华能招标有限公司五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附件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经办人或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7月1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汇宾大酒店三楼大会议室(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6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沪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址: 沧州市307辅道农科院东 200米 | 地 址: 石家庄市西三庄街258号 |
邮政编码:060001 | 邮政编码: 050071 |
联 系 人:武信 | 联 系 人: 吴海盟 |
电 话:0317-5634080 | 电 话: 0311-87793174 |
传 真:0317-5634888 | 传 真: 0311-877588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