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住建局委托,对其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
招标,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住建局交通信号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2015C-13
新安装信号灯(龙潭路、新运路、南华路、康宁路、博功路等道路)共10座。信号灯主杆高8米,为无缝钢管,直径为273㎜,壁厚8㎜;横杆长9米,为无缝钢管,直径为165㎜,壁厚6㎜;横方杆长8.5米,为无缝钢管,直径150㎜,壁厚6㎜。灯头为FX403-3L,尺寸为1610㎜*670㎜。倒计时为DJS-3,尺寸为860㎜*680㎜灯杆整体热镀锌喷塑。人行横道灯:灯杆?114㎜,壁厚3㎜,高3米。红绿灯:350㎜*700㎜双色。(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供应商在开标会现场提供以下审核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正、副本原件;
3、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4、近3年内承担过2个及以上类似建设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
中标通知书等证明复印件);
5、所有灯具通过检测的有效检测报告和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书或等同质量保证体系;
6、提供采购活动前2个月内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持法人单位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已缴纳投标保证金和综合风险抵押金的收据;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4月10日—4月16日,即报名截止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电子版,需带U盘)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30万元(以银行电汇或银行转账支票于开标3天前交入,并换取中心开具收据为准)。
九、招标时间:2015年4月30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请投标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
十、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40%,第二年付30%,第三年付30%。
十一、采购机构地址:阜康市准噶尔路237号
招标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大厅
十二、联系人:张晶英联系电话:0994-3222710传真:0994-3225895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