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鄂州市财政局下达的计划函要求,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湖北省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现就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5EZCCGPA0201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三、采购内容: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证书;
(3)投标人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投标人具备《湖北省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A类证书或外省E类证书;
(5)投标人具有电子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6)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主要设备(服务器、大屏、电脑)的原厂家对该项目的授权书和服务承诺函。
五、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4日下午5:00(北京时间)
六、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七、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概不受理)2015年12月11日上午8:30-9:30止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1日上午9:3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和开标地点: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滨湖西路157号鄂州广电局大楼附楼三楼)
十、参加投标单位必须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副本原件,以便进行资格审查(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所有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均须在标书中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
本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50000元(人民币)。投标申请人必须在2015年12月10日上午12:00前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需以投标申请人的单位账户汇到投标保证金专户,逾期无效。投标单位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保证金未到帐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55736630861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张旱情联系电话:13908689769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辉陈华
联系电话:0711—33582763358277(传真)
鄂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