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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标《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302-2016)正式发布
2016-06-29 21:57:14   来源:www.its114.com   作者:董海龙    评论:0

  6月29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在其官网发布信息,经公安部技术监督委员会批准,由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的公安行业标准《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1302-2016)于2016年6月20日起实施。该标准规定了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一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指标、通信要求、安全性要求,以及测试与运维要求,适用于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设计、建设和测试。

  据ITS114了解,该标准与2015年9月发布征求意见稿,主要面向城市路外停车场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为解决不同停车场(库)信息管理系统之间的不兼容,停车数据格式不匹配、数据传输接口不一致、停车信息不能共享等问题。简单的理解,就是为移动互联网应用背景下的城市级路外停车信息联网平台建设与应用标准。

  当路外停车场实现数据、信息的格式统一化之后,城市停车版图上,就只差路内停车信息联网标准了,很可能该标准将参考公安行业标准《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通用技术条件》,以满足未来城市级大一统的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平台的建设应用。

 

  附:征求意见稿中对主要标准制定内容的说明(正式稿或有修改)

 

  (一)系统组成

  城市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分为两个层级,分别为城市停车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和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场库系统”)。平台是城市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核心部分,用于汇集城市各个场库系统提供的基础性信息和停车状态信息,具有停车泊位查询、停车信息发布、提供停车预约、诱导、停车费电子支付、错时停车等服务的功能,能够实现城市停车信息的共享;场库系统是保障平台功能实现的基础,具有对进、出停车场(库)的车辆进行信息采集、传输、发布、停车预约、收费管理等功能,能够与平台进行数据交互。

  (二)城市停车服务与信息共享平台功能

  平台具有12项功能,其中基本功能9项,分别为停车场(库)基础信息管理、停车信息采集、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信息发布、停车泊位预约、停车费电子支付、错时停车、停车信息共享和系统后台管理;停车诱导、停车信息研判和服务评价3项功能为可选功能。

  5.1.1.1中,为了便于停车场(库)信息的数据化管理,实现停车泊位占用状态的动态监测,停车场(库)和停车泊位应统一编号,编号规则参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路内停车管理设施应用指南》(报批稿)。另外,基础信息应包括停车场(库)出入口数量和坐标信息,出入口信息是实现停车诱导功能的重要基础,为统一出入口坐标形式,应参照WGS-84坐标系,并且为了保障出入口的坐标精度,坐标数据应保留5位有效数字。

  5.1.1.2中,为了准确记录进出停车场(库)的车辆信息,应采集车辆进出停车场(库)流水号,流水号的数据格式为字符型,由停车场(库)编号、停车日期、顺序号组成。另外,还应采集进出停车场(库)的车辆图像信息,一方面,可以辅助识别进出停车场(库)车辆的号牌,提高车辆号牌识别率,其是实现停车信息化管理的基础;另一方面,能够获取车辆的特征信息,可为社会公共安全管理服务,对社会违法嫌疑车辆进行有效监控。

  5.1.1.3中,为了满足多方式、差别化的城市停车服务需求,平台应能够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网页、短信、手机APP等多种方式的停车泊位查询服务,可以对城市停车场(库)剩余停车泊位状况进行在线查询,利用不同查询服务方式的特点,适应社会不同年龄阶段、文化层次、习惯偏好和生活环境群体的停车服务需求。

  5.1.1.7中,平台应具有停车费电子支付的功能,一方面,可以方便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快捷、高效的支付停车费,另一方面,与传统的现金收费模式相比,停车费电子支付方式可以有效加快停车收费效率,提高停车场(库)停车泊位周转率,提升停车场(库)服务水平。

  5.1.1.8中,错时停车是调节城市停车泊位资源供需关系的一项有效停车管理措施。由于城市停车场(库)周边城市用地功能和建筑设施类型的差异,造成不同时段不同区域停车场(库)的停车需求不同,例如,居住区白天居民上班,车辆驶出居住区停车场(库),停车需求较小,而夜间,居民下班归来,车辆需要驶入居住区停车场(库),停车需求较大。而商业区的停车需求特点与居住区恰好相反。利用这种停车需求特性差异,通过平台进行停车泊位信息匹配,一定时段内,可以有效缓解停车需求较大停车场(库)的停车压力,而又可以提升停车需求较小停车场(库)的泊位利用率。

  (三)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场库系统具有12项功能,其中基本功能4项,分别为停车场(库)基础信息管理、停车信息采集、停车信息共享和系统后台管理;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信息发布、停车泊位预约、停车费电子支付、错时停车、停车诱导、停车信息研判和服务评价8项功能为可选功能。

  场库系统应能实现录入、存储、上传平台所需的本地停车场(库)基础信息、停车信息等功能,并能接收平台发送至场库系统的指令与信息,可以与平台实现信息互通共享,以保证城市停车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的有效运行。

  (四)性能指标

  6.2.1中,平台采用间接采集方式采集数据,不直接采集每个停车场(库)单个泊位的数据,而是只采集各停车场(库)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汇总数据,目的是为了提高系统运行效率,避免停车泊位检测设备的重复设置。场库系统采用直接采集方式采集数据,利用检测设备直接采集每个停车场(库)单个泊位的数据。

  6.2.2中,平台和场库系统之间数据传输有三种方式,定时传输、实时传输,以及定时与实时相结合的方式。定时传输是指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内,平台与场库系统进行数据交互,适用于数据变化频率较慢的情况,根据数据变化频率设定数据传输频率,定时时间间隔范围为1min-24h,调整单位为1min,以提高数据传输效率;实时传输是指数据即时的在平台与场库系统之间传输,适用于数据变化频率较快的情况,以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定时与实时相结合的方式适用于数据时段性变化明显的情况,根据不同时段选取定时或实时传输方式。

  (五)通信要求

  平台应具备通信状态监测功能,能够对平台同场库系统之间的通信链路状态进行监控,对通信中断进行警告并记录日志。目的是保障系统运行的稳定性,一旦通信链路中断,可以保证系统及时发现并修复,维持正常运行。

  (六)安全性要求

  8.1中,平台数据库系统应布设冗余备份,建立加密机制,保护隐私数据,确保数据完整性,防止数据丢失或破坏,避免车辆隐私信息泄露,并能提高为社会公共安全服务的准确性。

  8.2中,平台应同银行及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安全链路对接,保障电子支付安全可靠,防止支付信息泄露或被盗用,提升系统安全性与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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