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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物联网应用前景展望

    2014-09-16 15:19:08 来源:新浪微博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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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物联网应用前景展望

      摘要物联网作为继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之后兴起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未来公安工作中的应用前景广阔。但在现实中的运用刚刚起步,需要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握规律和特点,确立适度超前而又务实稳健的发展战略,努力抢占新一代信息技术制高点和桥头堡。借助物联网,公安机关将对各类治安要素从源头上构成立体化、全方位、多手段、自动化的控制网,使打防管控能力发生突破性变化。关键词公安信息技术物联网应用研究

    物联网作为继互联网和移动通信之后兴起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未来十年或更长时间将引领世界科技新潮流。对于这个升级换代的信息技术,公安机关应提前五年至十年进行前瞻研究的规划,以便抢占未来警务技术制高点。

    一、未来物联网时代的警务将处于主动、集约、智慧的状态未来公安物联网运用将极大地提升公安机关的信息获取、传输、存储、处理能力,并终将彻底改变公安工作的流程、效率和体制机制。

    (一)物联网应用将实现社会治安要素实时信息采集和智能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大大提升打防控能力,基于物联网的传感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可实现物理世界与虚拟世界、数字世界与社会间的交互,“物与物”、“人与物”、“人与人”之间能彼此“交流”与“对话”。借助物联网,未来公安机关对“人、屋、车、场、网”等各类治安要素,将从源头上构成立体化、全方位、多手段、自动化的控制网,打防管控能力将发生突破性变化。一是在物品监管方面,可实现两类管理方式:一类是追踪管理(包括安全追溯)。如使用RFID等技术对危险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过程进行实时跟踪、监测,危险物品在整个生命周期都可处于有效监控之内,减少事故发生。如果出现燃爆事故等问题,可迅速找出问题所在,反向追溯生产、流通的各个环节,便于追查责任人,堵塞管理漏洞。货币、发票、商标、食品药品等实行物联网管理后,可为防范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等犯罪提供技术支撑。另一类是智能化控制。如对高速路上的车辆进行物联网技术追踪,可有效监管疲劳驾驶,并执行处罚措施。二是在人员管理方面,在传感器网络覆盖范围足够大的情况下,能对管控对象、特定人员进行身份识别、位置监控、生物体征等信息的全天候、时空、自动化实时监控。如在保障人权的前提下,运用第N代身份证的电子标签和识别定位系统,就可实现对重点人的全程监视和自动预警。三是在场所监控和事件预警方面,利用物联网精准感知复杂环境或事件的独特优势,并建立相关理论分析模型,既可自动发现形迹可疑人员,对其进行跟踪监控,消除安全隐患,又能自动关联人与事、物与事,及时感知、主动预警、智能研判各类公共安全事件,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重大事件、事故的发生。同时,物联网技术在安全保卫、警卫、火灾扑救、解救人质等特殊警务活动的应用也有独特优势,可帮助完成对现场环境、人员、装备的实时监测、精确定位、状态感知,优化警务流程,提高警务效率,保证警务安全。

    (二)物联网应用将实现结构高度扁平化的指挥体制、现代化的指挥手段和智慧型的指挥方法,大大提高指挥效能。一方面,可实现指挥体制高度“网状”扁平化。在物联网时代,每个单警就是网络系统的一个终端,具有“人机合一”的远程传感能力,各级指挥系统对所属单位和民警的感知、定位、预警、制导可达到实时和精确的程度,“树状”指挥体制将被横向联通、纵横一体的扁平化“网状”指挥体制所取代,大大简化指令层级,缩短指挥流程。在这种情况下,机关与基层的概念模糊化,机关高度实战化,警种职能划分模糊化,实战单位的建制规模或警务编成趋向小型化、多能化,按实战职能编成的小型作战群组或联合体大量出现,技术密集、小巧精干的数字化队伍等将以流动、快捷、高效的方式执行警务。另一方面,可实现决策指挥智能化、实时化。当物联网应用终端数量大幅增长,软件部分的人工智能处理、实现人机交流的标准化机器语言等技术得到较好解决后,指挥系统将集自动发现、自动识别、目标侦测、移动跟踪、自主控制等为一体,可对海量数据进行整理加工和分析,将生硬的数据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洞察,并实时或近实时地帮助做出精确的决策部署,并将情况和指令传输到相关作战单元,迅速达到警务目的。如盗车案发生后,只要将需求指令输入数据处理中心,数据处理中心就会将路面车辆逐一排查,当发现失窃车辆后就会立即传输其动态信息,发出警报并通知基层单位进行处理。在这种情况下,各项决策部署的速率加快,而不像以往作出一次决策部署,往往需费力地研判大量事后信息或结果信息,然后再按部就班地采取行动。

    (三)物联网应用将创新警务协同模式,实现多元力量一体化合成作战,最大限度地发挥警务资源的整体威力物联网应用将在更高层面和更大范畴内拉动信息资源最大化共享利用,各警种、各地在授权范围内均可通过网络实时共享应用各类信息资源,实时感知人员、装备、技术等警务资源运作态势,从而在上下级之间、区域之间、警种之间、民警之间实现信息多点自由交互共享的自适应协同,专家人才、装备物资等实时互补共用,实时或近实时地协同作战,完全融为一个整体。同时,物联网所具有的远程机制和联通功能,为实现警务技术、装备等的互联、互通、互操作和远程勘查、远程调查取证、远程审讯深挖等提供了技术支撑。如可通过传感设备将现场痕迹物证等传送至办案单位和技术鉴定部门,也可通过网络实时让全国的专家异地“会诊”案件、远程审讯犯罪嫌疑人等。这不仅有利于加快警务节奏,提高警务效率,节省警务资源,也有利于推动警务资源的最大化共享利用。

    (四)物联网应用可优化网上作战的工具软件,使网上作战变得更富智慧、更具能量云计算是物联网应用层的技术架构之一。云计算将进一步增强网络能力,大大降低各种软件研发门槛,使得各级公安机关开发网战工具软件变得十分容易,越来越多用于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管理的数据处理应用程序会运行,网战新技法、新机制也将层出不穷,网战效能将明显提升。同时,由于云端的资源将可以被各级公安机关使用,基层公安机关无须像以前那样无休止地购置、维护并升级软硬件设备。此外,海量信息数据将进一步催生网上作战队伍,使之更具能量。

    (五)公安物联网应用前景展望物联网应用将丰富和拓展公共服务手段和平台,促进公共服务模式的创新,物联网时代强大的网络能力和云计算模式使得各类新兴的互联网业务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也使得公安机关的网上即时服务方式更加灵活多样如可在网上实时进行行业场所许可审验等),同时可在道路交通、安全防范等方面为公众提供云服务,公众只需要把相关要求和条件做一个界定,输入相关数据,就可能得到希望的分析结果。当物联网技术在各行业广泛应用时,可促进公安机关与民众之间的“双感知”,公安机关既可对公共服务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监督,又能根据丰富的居民行为特征数据,准确预测公众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趋势,快速、有效地回应公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随着各行业物联网应用的逐渐成熟,支持不同互联设备接口、不同互联协议和可集成多种服务管理的共性技术平台将出现,整个公共服务领域应用解决方案将不断成熟,原有的单部门(系统)服务模式将真正转变为“一网式”、网上“一站式”高效、便捷服务。此外,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对民警执法执勤活动将构成全流程的记录、监督、控制网,问题的发现整改和绩效的评估考核更及时、准确,从而增强队伍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实效性。

    二、公安物联网试点应用起步阶段存在较多问题和制约因素(一)宏观指导、整体规划不足,各地封闭发展、一盘散沙公安部制订《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作方案》,推出物联网RFID技术在公共安全领域应用的发展路线图,为推进“十二五”公共安全领域物联网的发展提供了依据。但是,现阶段公安物联网应用体系框架和发展路线尚不够明晰,对公安业务应用需求的分析不够深入甚至比较简单,难以形成有代表性的、可大范围推广的系统解决方案。北京、无锡作为公安部择定的公安物联网示范工程建设城市,取得一定成果,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不够明显,示范工程建设成果没有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有些经试点已成熟的技术没有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目前,全国多数大城市都有智慧城市规划,并至少有20个城市宣布推出云计算规划。在地方政府竟相发展物联网的大背景下,各地公安机关也容易盲从,公安物联网发展总体处于条块分割的无序状态,没有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的态势。有的城市公安机关甚至也投巨资建设云计算中心,不仅与真正意义上的云计算相距甚远,而且实际利用层次较低,无法达到云服务的要求。

    (二)部门之间各自为战,系统集成度低国家和地方的协调机制不完善,协调力度不够,部门间系统建设相互割裂、互不兼容。如在智能交通建设上,北京从车辆入手,建立车辆导航、车辆定位等系统;深圳通过对人的手机等数据,对人的出行、动态分布等建立人的出行模型;上海从道路网络入手,发展公交网络、轨道交通网络、出租车等智能服务模式。同时,各地公安机关与交通管理部门、高速公路公司等部门各自都偏向于某一类突出问题的解决或应用设计,交通控制、交通监视、车流诱导、交通动态显示、闯红灯、电子停车收费等系统相互独立、尚不融合,缺乏共享框架平台的应用,这不仅造成全国智能交通发展陷入某种程度的混乱无序状态,也导致重复浪费现象严重,协同应用困难重重。不容忽视的是,以往信息化建设中形成的“信息孤岛”问题,也成为今后公安物联网发展的一种障碍。如各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格式各异、标准不一、自成体系,数据库长期低水平重复建设,难以对公共危机进行全面的监测预警,难以为减灾与应急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支撑。又如,目前公安机关自建的摄像机和社会建设的摄像机数量比不到10%,90%以上的社会视频监控图像信息未被整合,即使不到10%的公安内部视频监控图像也存在共享范围小、与其他业务信息关联度低的问题。

    (三)应用种类单一而零散,总体上以物联网形态存在由于传感器、RFID等物联网所依托的技术和产品远比物联网本身发展要快,当前公安物联网的应用均是将这些技术和产品添加、嵌入到管控对象中,使得现有公安信息系统的功能得到一定程度的更新、拓展。如,RFID技术被引入到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电子护照制作中,增强了证件防伪性能和人员身份识别能力;山西等地对一些人员密集场所和重要文物单位消防设施实行物联网管理,实现对故障、事故的预警感知、精确定位、实时反馈和消防设施的自动启动;江苏江阴、福建福州等地建立“感知校园”系统或无线电子眼视频监控系统,分别实现身份比对、访客拍照、金属探测、全时监控、智能报警和报警人定位、录像回放、电子围栏等功能;南京建立基于RFID和视频识别技术的特定车辆与治安防控体系,实现对特定车辆有效的指挥调度、交通治安管理等功能。但是,这些应用均处于闭环状态,远未达到物物互联的网络化、智能化、自动化程度,对公安业务的整体支撑效果尚不明显,与理想的公安物联网运作模式相比,还只是初级应用或过渡方案。(四)标准、技术和成本成为公安物联网三大瓶颈公安物联网被感知信息类型多样,实时性、精确度和可靠性要求很高,但我国相对缺少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端配套产品,百分之七八十的高灵敏度、高可靠性传感器仍需要进口。同时,我国仅有组件式传感器的通用标准,新型传感器标准基本为空白,也没有建立起由我国自主分配和管理的物品编码标识和解析体系。在我国核心技术依赖于国外、标准和资源体系尚未确立、成本尚未降至能普及的前提下,公安物联网的发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五)信息安全防御体系和网络基础设施等面临新挑战公安物联网发展对网络安全和公民隐私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其他领域应用中存在的安全、可靠、稳私问题,在公共安全领域更是不能回避的重大问题,公安信息安全防护体系将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目前,公安机关在要求旅馆业信息系统与公安信息系统联网,整合电信、金融等部门社会信息,以及采集犯罪嫌疑人DNA数据等方面,都处于无法可依的尴尬状态,公安物联网应用将对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形成挑战,需要法律保障各个环节的建设应用。同时,公安物联网规模应用时代带来信息量爆炸式增长、数据突发性与不可预见性增强,并需要建设云计算中心及数据库,对网络架构、网络带宽、传输速率、接入地址数量和消除网络时延等提出更高要求。

    三、推动公安物联网发展既要适度超前又要稳步务实没有行业物联网的发展就没有国家物联网的实现。公共安全作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明确优先选择的应用示范领域,在互联互通的国家物联网实现之前,公安机关应确立适度超前的发展战略。但是,当前物联网技术正从传统的红外感应器、射频识别、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技术向智能传感器、网络化传感器、纳米传感器等新一代传感器和智能信息处理、下一代网络技术等升级转变,技术发展、应用模式、管理架构具有动态性和不确定性。因此,现阶段推进公安物联网建设存在较大风险和安全威胁,必须辩证看待物联网发展所带来的机遇,充分认识物联网应用模式具有的动态性,采取“局部试点、重点示范”的模式,不能盲目发展、过度投资、急于求成。目前,网络性不强的中小城市不宜自发开展公安物联网建设,以充分利用示范城市、先行地区的创新成果来降低技术应用成本,发挥后发优势。

    (一)优化示范工程布局,确立顶层设计框架摸清全国各地公安物联网建设情况,加以规范和引导,并从中认定一批试点应用项目,根据各地的发展基础、资源禀赋、特色优势,合理规划试点应用项目的区域布局,促进各地试点应用的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形成区域协同、优势互补的格局。充分发挥示范城市公安机关的引领带动作用,及时向全国公安机关发布示范工程建设成果。对人脸自动识别、语音自动识别、烟花爆竹流向登记管理、枪支和消防器材引入RFID技术管理等比较成熟的技术,应树立一批典型和示范,在全国推广应用,并根据各地的应用体验不断完善。同时,组织科技界、企业界等方面精英。公安物联网应用前景展望人才共同研究发展公安物联网的总体思路,按照分步实施的要求,逐步明晰不同阶段公安物联网应用体系框架和路线图,建立完善促进公安物联网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公安物联网发展指明大体的发展方向。

    (二)以应用需求为导向,坚持标准和技术先行跟踪国际国内物联网技术发展方向和研究进展,搭建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公安物联网标准制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体系。一方面,按照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同步的原则,在国家物联网标准联合工作组的协调下,加强与国家各部委的协调与互动,积极开展技术标准研讨交流活动,在更开放、更透明的程序和过程中制定公安物联网的相关技术规范。另一方面,根据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战略需求,探索应用模式、解决方案,倒推核心技术创新和关键产品研发。如,围绕为公安物联网规模可靠应用提供保障,着力突破网络资源编码的绘制技术;围绕解决现有视频监控系统功能简单、跨系统的语义不统一等问题,着力突破视频结构化描述等技术,实现视频监控数据向视频情报转化和视频监控网络语义化、智慧化;围绕实现“以证管人”的目标,加快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加入指纹、DNA等个体生物特征的技术研发,加快研发支持二代身份证的验证机具(阅读器);围绕实现一证多用、动态管理、综合服务,着力探索将社保卡、电子护照、医疗保险卡、结婚证、银行卡乃至公交卡、电子钱包等具有社会性质的证件(卡)附加在身份证里,成为公民社会活动的“通行证”、“记录本”、“信誉证”;围绕实现特殊警务现场的实时安全预警管理,着力研发对监所在押人员、火灾扑救现场消防员等的感知定位技术;围绕最大化地体现出智能交通系统的实际效益,着力突破城市交通平抑、交通流量实时监控和状态识别等技术;围绕在单警装备上实现实时指纹识别、DNA识别、人像识别等身份识别、远程传输案事件全貌等功能,研发集传感器、传感节点和数据处理终端于一体的智能警务通,等等。

    (三)推进内外部技术资源、数据资源、应用过程的整合,并适时建立全国公安警务云以公安综合情报平台为龙头拉动各业务系统平台之间的有效对接,严格督导各地遵循国家和行业标准开展各项信息化建设,深化与其他部门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开发应用,为公安物联网从闭环应用到开环应用、从单个节点应用到平台应用奠定基础。特别注重以共建共享的原则,主动参与政府统一的应用系统和业务协同平台搭建。如,在加快各级公安视频监控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及图像整合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各级政府合理沿用公安原有基础设施,以公安接处警平台、视频监控信息共享平台等为基础,搭建统一的公共安全(或应急管理)服务平台,将相关资源信息采集、预警、响应、联动指挥、发布、动态监测、统计分析等集成在同一平台上,实现政府公共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工作一体化;推动各级政府自上而下建立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网式协同办公、网上一站式政务公开,打破孤岛式的电子政务格局;推进各部门信息共享的国家人口数据库建设,各部门根据职责做好信息采集录入维护,根据不同的查询级别和授权程序进行查询、比对、分析、统计,实现人的各种社会活动信息的关联整合,实现对人活动轨迹的全面掌控。在未来国产技术和设备有效可靠的时候,适时启动公安部云平台建设,根据云体系重组自身的数据中心,在提高自己内部资源存储、运算处理、使用效率的同时,让外部也享受部分公安云资源。

    (四)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保障公安物联网应用技术和产品应自主自控,不能简单地引进国外技术或产品。如果采集信息的关键器件或电子设备应用的是国外的产品,那么从采集的信息源头就存在安全问题,将危及国家安全。在技术开发与标准制定上提前做好密码保护、标识解读、环节链接、统一威胁管理等安全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监控,跟踪修补技术漏洞,避免等待新的安全技术引进后再去解决安全威胁。加强公安物联网重大项目的安全评测和风险评估,构建有效的预警管理机制。推动信息采集和信息安全方面的立法进程,保障公安物联网各环节的建设应用。以国家部署的下一代宽带互联网建设为契机,评估云计算等各项新技术发展带来的网络基础设施需求,注意提前布局,避免网络基础设施成为各项新技术应用的瓶颈。在视频监控信息共享平台等各项信息化建设上合理规划平台方案网络架构存储策略安全保障等内容和要求预留新技术应用空间,使现有技术具有可扩展功能,满足新老技术的兼容转换。同时,争取将公安物联网重大项目研发纳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相关科研专项经费,争取各级政府将公安物联网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保障,并自上而下把公安物联网产品采购目录编制到财政预算中。坚持既求所有、更求所用,采取设立院士工作站、聘用技术顾问等形式,面向全国做好招才引智工作,让高层次、高技能和创新型物联网人才为我所用。将物联网技术知识纳入到信息化培训体系,让广大民警理性认识物联网,并在实践中逐渐掌握应用技能。责任编辑张华

  • 关键字: 公安 物联网
  •    责任编辑:liu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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