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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道路功能定位及分类管理研究

    2012-08-21 16:53:53 来源:智能交通杂志 作者:王建强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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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前言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机动车拥有量高速增长,交通出行需求随之不断上升,城市道路交通拥堵现象日益严重,如何破解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已成为人们关心的焦点问题之一。城市交通涉及到人、车、路、环境、管理等多方面因素,任何一方面出现问题都将导致城市交通出现问题。笔者通过对国内多个城市的研究分析,发现很多城市(特别是老城区)交通问题的出现主要是城市道路建设方面出现问题而导致的,主要表现在道路网结构不合理、道路功能定位不明确、道路建设标准与道路功能定位不匹配等方面,比如有的城市重视主干路的建设,却忽略了支路的建设;有的城市道路建得很宽,已达到快速路的标准,但是道路中间却留有很多平面交叉路口;有些定为次干路、设计行车速度不高的道路却建得很宽。本文通过对城市道路等级分类及功能定位、规划建设标准、道路交通管理对象和手段等方面的梳理,从道路方面寻找诱发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根源,以期探索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的方法和途经。

    二、城市道路等级分类及功能定位

    (一)城市道路等级分类

    城市道路是城市中组织生产、安排生活、搞活经济、物资流通所必需的车辆、行人交通往来的路径,是联结城市各个用地组团并与城外公路连接的交通枢纽。

    城市道路按照道路在城市中的位置、作用、交通功能等进行分类,一般确定道路分类的基本因素是交通性质、交通量和计算行车速度。

    城市道路从等级上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从功能上根据其为生产、生活服务等方面所起作用的不同分为交通性道路、生活性道路、居住区道路和步行街等。

    (二)城市道路功能定位

    快速路:用中央分隔带将上下行车辆分隔、供长距离通行的车辆快速行驶的道路,其标准高于城市其它道路,低于高速公路。

    快速路具有很强的通过性交通功能,交通容量大、行车速度快,服务于市域范围长距离及对外交通,其主要交通特点是连续流,进出交通通过匝道控制。

    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是连接城市各主要部分的交通干道,以交通功能为主。

    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与快速路共同构成城市道路交通主骨架。主干路为市域范围内较长距离出行提供服务,其"通行"功能优于"通达"功能。主干路交通特点是间断流,交叉口采用信号灯控制。

    次干路:是城市交通干道,兼有生活性服务功能。

    次干路是城市内部区域间的联络干道,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性功能,其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次干路既要汇集支路的交通,又要疏解来自主干路和部分快速路的出入交通。次干路两侧建筑出入交通流对其主线交通流有较大影响。同时,公交线路大量布置在次干路上,加之有较多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汇集,增加了交通复杂程度。

    支路:是区域次干道,是城市小区内主要道路的联络线,以服务功能为主。

    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内道路的连接线,以汽车低速通行、自行车交通和行人交通以及服务功能为主。发达的支路网络能够大大减轻城市干路交通的压力,确保干路畅通。由于支路宽度较小,因此适宜组织机动车单向通行。处于商业繁华地段的支路可设为步行街。

    三、规划设计标准

    根据不同等级道路的功能定位,按照《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和《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要求,来确定道路的规划设计标准。

    快速路是为长距离大运量的机动车服务的城市汽车专用路,因此路段必须是全封闭全立交,不设平面交叉口,设计速度为80-100km/h。快速路路段车道数一般为单向2-4个车道,车道宽度一般为3.5-3.75米。快速路一般建成城市环路、城市组团之间的联接路。

    主干路优先机动车和公共汽车通行,同时也需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的通行和穿越,因此,道路设计速度为60km/h,路段中间应采用绿化带或护栏隔离,路段机动车车道数一般为单向2-3个车道,车道宽度一般为3.25-3.75米,宜设置公交专用车道;道路沿线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的方式,其间距一般在500-800米左右;路段行人过街设施设置宜采用立体方式,当采用平面设置时,应设置信号灯控制。

    次干路同时考虑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因此,道路设计速度为40km/h;路段机动车车道数一般为单向1-2个车道,车道宽度一般为3.25-3.5米;道路沿线交叉口采用平面交叉的方式,其间距一般在300-500米左右;交叉口的控制方式视交通量的大小,采用信号灯控制或让路控制。次干路机动车交通量大的路段中间应采用绿化带或中心护栏隔离。

    支路是城市道路中密度最高的道路,因此,支路除考虑机动车通行外,应充分考虑非机动车和行人的通行,以保证城市道路系统的通达性和可达性功能的实现。根据规范要求,城市一般区域的支路密度应达到6-8km/km2,中心地区、商业集中地区的支路网密度宜为10-12km/km2。支路路段宽度一般为9-14米,与主干路相交的交叉口宜采用车辆右进右出的管理措施,避免左转车辆对主干路交通的影响。

    四、城市道路管理对象及管理手段

    不同等级的道路,其道路宽度、横断面型式、车道数等建设要求也不尽同。规划建设部门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进行道路的规划建设,将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提供非常有利的管理条件。

    城市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针对不同等级的道路,确定不同的管理目的、管理对象、管理内容,采取不同的管理手段。

    针对我国城市道路混合交通的特点,管理部门确定的管理目的是使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管理的对象包括动态交通、静态交通,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管理内容和管理手段则根据不同等级的道路而有所不同。

    快速路:主要针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行人和非机动车上道路通行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加强对沿线出入口的管理,同时,为驾驶人提供连续、有效的交通信息。

    管理部门需要依靠先进的科技成果,运用技术手段进行管理,主要包括:设置超速自动抓拍装置、电子监视设备、出入口匝道控制器、流量检测装置;设置全程限速标志、信息连续的指路标志、地点诱导标志、可变信息标志。通过警车巡逻,加强对违法停车的管理。

    主干路:主要针对超速行驶、违法停车、违法占道等违法行为、机非不分道混合行驶、沿线单位和支路出入车辆不停车让行等交通行为进行管理,为驾驶人提供连续、有效的交通信息。

    主要管理手段包括:设置超速和占道(压黄线)自动抓拍装置、电子监视设备、流量检测装置、路口电子警察;设置全程限速标志、信息连续的指路标志、地点诱导标志、出入口停车让行标志;同时,通过警车巡逻,加强对违法停车的管理。

    次干路:具有交通和服务的双重功能,所以,在交通高峰时段,必须确保满足道路的交通功能,针对沿线单位和支路出入车辆停车让行、机动车道违法停车(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非交通占道(占道市场、摊点)、非机动车和行人占用机动车道等行为进行管理。在非高峰时段,实现道路的服务功能,设置路边停车泊位。根据次干路交通流量流向情况及周边路网结构情况,可组织实施单向交通。

    管理手段主要以民警高峰站点、平峰巡线的管理方式为主。

    支路:规范路边停车,确保道路畅通。根据支路交通流量流向情况及周边路网结构情况,可组织实施单向交通。

    五、结束语

    城市道路是城市交通的载体,两者是一对相互依存的供需矛盾体。要解决好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必须对城市交通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进行一体化的统筹安排,并通过交通政策和法规、交通工程技术应用、交通组织和管控等多条途径进行管理,使有限的道路交通资源得到最佳的组合与最优分配,以此来实现适应现代化城市发展所需要的有序、安全、畅通的综合目标。

    参考文献:

    1、宋景禄.交通工程学概论[M].机械工业出版社,1985.95

    2、徐吉谦.交通工程总论[M].人民交通出版社,1992.122

    3、GB50220-95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S]

    4、CJJ37-90城市道路设计规范[S]

    5、专家论坛.道路交通功能定位[J].道路交通管理,2008,08:44-45

    作者简介:

    王建强: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 关键字: 城市道路 功能定位及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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