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敏:什么是路权?路权分配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 交通管理 - 智慧交通网 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 郭敏:什么是路权?路权分配需要考虑哪些因素?

    2018-07-30 14:50:06 来源:交通言究社 作者:郭敏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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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经常说路权,尤其是路权中优先通行权。那么究竟什么是路权?路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当发生冲突时,路权究竟应该分配给哪一方?交通言究社邀请了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特约专家、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工郭敏来谈谈他的观点。

    什么是路权?

    ❖路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优先权

    我们经常使用路权的概念,尤其是公安交警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使用路权概念来定责,也就是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首先判断出路权属于谁,然后再定责。比如,大家常见的侵犯路权的违法行为有机动车未按规定车道行驶、未按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未让已进入人行横道的行人、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等等,这些都和路权息息相关。实际上,真正的路权概念比交警在定责中应用的更广泛,而且路权需要和语境结合才能明确其含义。我国对于路权的真正含义或概念讲的并不多,而且往往将其作为群体权利,关于这方面个体权利的描述更少,这也影响我们对路权的理解。

    路权包括占有权、使用权和优先权。占有权实际上是一种财产权和物权的概念。使用权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是上路权,就是指可以上道路行驶或者行走的权利。二是使用权,这里说的使用权是指在特定场景下,使用道路的权利。大部分交警和驾驶人最关心的是优先权,优先权包括绝对路权、相对路权、特殊路权和通行优先路权。绝对路权强调交通参与者要各行其道,如公交专用道、自行车专用道等专用道路,只有公交车、自行车骑行者可以使用,其他道路使用者不能使用;相对路权是指交通参与者在借道通行时拥有的权利,如在施工作业区内,交通参与者可以借用非其使用的道路通行;特殊路权是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拥有的特殊路权,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我们使用最频繁的是通行优先路权,包括很多道路设计、交通控制等都是在做通行优先通行路权的工作,例如在交叉口前设置停车让行的标志,就是为了把通行权区分开来。

    下图是荷兰一个交叉口的俯视图,从图上可以看到这里设置了很多标志标线,以及不同颜色的道路,这里有人行横道、自行车道和公交专用道,体现了各种各样的路权。这里的自行车道用红色标识,表明这个位置只允许自行车骑行者使用,这是一种绝对路权。交叉点处的人行横道是车辆与行人产生冲突的地方,这是一种相对路权,因此用点划线的模式来表示这里有可能发生冲突,而发生冲突时,路权归属哪一方要靠信号灯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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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图则是该地点的横断面图,这里有信号灯、交通标志,只有通过这些交通控制设施才能把路权清楚地表达出来。只有路权表达清楚了,道路使用者才会知道什么时候应该走,什么时候应该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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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权信息需要清楚地表达给道路使用者

    路权不能靠猜或者想象,而是要通过交通控制设施清楚地表达出来,使各种冲突在时间上或空间上形成一种绝对隔离,从而保证各方安全。这里其实有很多工作要做,道路设计师、交通工程师,包括一些社会规则,都要做到位了,路权才能得以保证。

    另外,有时候即使在路权信息表达很清楚的情况下,也有可能发生一些争用的情况,还不能形成时间上或者空间上的绝对隔离。当多种道路使用者发生冲突时,需用信号灯来分配路权,没有绝对优先权,都是信号灯分配下的通行优先权。当在同一相位下,行人和机动车发生冲突了,可用倒三角的让行符号标识优先通行顺序。这再次说明当无法在时间、空间上隔离冲突的情况下,还需要做进一步的精细化管理工作。近年来,国家提倡城市交通管理精细化,精细化工作不仅需要做的细、想的细,更要有细节设计的能力。

    我们再看这张交叉口的图片:这是荷兰的一个交叉口改造前后的对比图。改造前,这个交叉口的路权分配更倾向于机动车,因此设计了很多机动车道,人行道和自行车道很少。改造后,机动车占用的空间明显被压缩了,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增大了。这样的改变和当地居民出行需求的变化有关的。道路设计完成投入使用后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道路使用者及其权益的变化,可以改变原有的道路功能。路权也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时间发展,周边用地的变化,以及居民需求的变化,道路上赋予各方的路权也会改变。那么,路权的分配规则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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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权的分配原则是什么?

    ❖ 路权分配要面面俱到,并以弱势群体为优先

    路权分配的第一原则是要面面俱到,但是要以弱势群体为优先。为什么要以弱势群体为优先?当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发生冲突时,一旦发生碰撞等事故,弱势群体可能会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对后果不可承受,因此,路权的设计要以弱势群体为优先。

    路权分配要融入道路设计中去,形成自解释。就像上文提到的荷兰交叉口的案例,标志标线全部都做上去,融入到道路设计里,形成自解释的设计。自解释的设计有什么好处?无论哪一种道路使用者对自己的行为都有预期,如果他看懂了这条道路设计的规则,比如说限速,就会把速度降下来,如果超出了使用者的预期,或者说让使用者无法看懂,即便你设置了一个标志要他停下来,他也有可能停不下来,形成安全隐患。

    我国的《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也涉及到了路权的分配方式,但在实际应用当中,路权分配的考量要更细化。

    在具体的道路设计中,如何设计路权呢?举例说明,在下图中的交叉口,如果使用小半径的转角,即使是一辆小汽车在转弯时,由于内轮差的关系,也有可能侵害到旁边自行车道上的骑行者。因为当自行车骑行者骑到转弯处时,空间会被小汽车大幅压缩,当车辆快速转弯的时候甚至有可能撞到骑行者。如果是车身较长的车,车轮可能会压到人行横道上,给行人带去极大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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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实际生活中,也有“泥头车”等大型车辆在转弯时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发生。其原因就是道路设计时没有充分考虑车辆特性以及转弯时的各种情况,没有将机动车、自行车和行人的路权在空间上形成绝对的隔离。不能一味怪罪泥头车等大型车转弯太快,不注意盲区等,也要思考是不是道路设计上没形成路权的隔离,才导致这类问题出现。

    我们来看荷兰针对这一问题在交叉口设计上是怎么做的。如图所示:在交叉口的转弯处设置渠化岛,这样做有两点好处,一是即便存在内轮差,也不会威胁到自行车道上的骑行者,二是驾驶人能拥有良好的视距和视区,很容易看到人行横道上的行人和自行车道上的骑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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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路权信息要能够被道路使用者看见

    道路设计,包括交通控制设计,都要使路权的信息让道路使用者看见,并能很快明白其中表达的含义。路权主要通过标志、标线、信号灯等来清晰表达,使每个人都能轻松明白自己的路权是什么,可以做什么,以及其他人可以做什么。另外,存在冲突的交叉点,需要有足够的视距确保驾驶人在看见停让标志或信号灯后,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完成必要的动作。

    如果道路设计和交通控制设计不能清楚地表达路权信息,就不能保证道路使用者的使用权和安全。路权不能靠猜,但在实际中,很多标志牌上罗列了很多信息,这样的标志信息很难让驾驶人看清楚。所以,驾驶人到底拥有什么样的路权,表面上看标志牌似乎已经写得清清楚楚,实际上并没有表达清楚路权信息。道路上还有一些奇异的图形,驾驶人根本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还有一些道路设计出现了冲突路权,同时出现信号灯和停让的标志,这种冲突路权往往会使驾人感到迷惑,不知道该遵守哪个,这样就会降低交通控制设施的权威性,大家不再遵守使用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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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来看一个事故案例,如下图所示:事故发生在一个交叉口,蓝色货车从路口慢慢驶出,但驾驶人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该停下来,而此时摩托车驾驶人也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双方驾驶人都在猜测和试探中行驶,靠试探形成自己的路权,最后发生了碰撞起火事故。该路口路权不清晰甚至模糊,停止线也不清晰,蓝色货车驶出路口时横闯3个车道,且视距很短。面对这种路权分配混乱的情况,道路使用者就会感到困惑,这是很危险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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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7:路权不清晰甚至模糊的路口很危险

    ❖ 路权的分配要充分考虑道路使用者的特性

    分析路权首先要明确道路使用者是谁,谁需要优先保障,谁的权利不能忽视。道路使用者可能是行人,也可能是车辆,且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各不相同,要仔细辨别清楚。即便都是车辆也有区别,比如大型车和小型车对道路的要求是不同的。因此,路权设计需要体现出不同,从而保障各方的路权。如下图所示,如果转弯半径受限,同样15米的半径弯道,小车几乎不需要加宽车道,中型车需加宽到5米,长车则需加宽到1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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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道路使用者有不同的需求,路权的设计是基于道路使用者的需求来设计的。因此,路权的设计要充分考虑不同道路使用者的特性,否则是不能够保证其路权的。以行人为例,行人包括儿童、老年人、盲人、上班族等,行人的行为包括购物、遛狗、上下班等,这些特性都需要考虑。尤其在现在出行中,老年人越来越多,且高龄老年人需要有辅助工具,而辅助工具也有所不同,导致他们在出行中的需求各异。正常人走路1秒钟可以走0.7米或1米,甚至是1.2米,而老年人可能只能走0.4米到0.6米。那么面对这种情况,道路设计、信号灯的设置等都需要仔细考量,否则就不能保证不同道路使用者的路权。

    道路使用者需求影响路权,路权又会影响道路布置。如图所示,随着街道和周围环境的发展,道路使用者有了新的需求,即自行车骑行者需要一条道路,那么运用道路瘦身的方式,增加自行车道,压缩机动车道,形成一个新的道路布置。道路断面不是一成不变的,根据周边的情况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这条道路就增加了自行车骑行者的路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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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9:三车道变二车道,增加了一条自行车道

    公交站台的设置,是行人路权的延伸,不能侵害行人的路权,否则就是一个悖论。但很多城市设置的公交站台会挤压行人行走的空间,这与设置公交站台的目的不符,甚至与公交优先政策形成悖论。设置公交站台的目的是让行人更方便地乘坐公交车,形成方便、快捷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因此,有公交站台的地方,更要保证行人的行走空间。

    路权是融合在社会规则、制度、工程技术、价值观的理念。道路上的交通控制设施和道路使用者在道路上的种种行为都反映出路权概念的存在。路权的生命在经验,而不在逻辑,在各种场景下发生的争议,丰富了路权的内涵和外延,正是这些争议和讨论才是明确路权最好的解决办法。

    相关内容的公开课视频:

    ▲ 视频:路权的概念以及路权分配应遵循的规则


  • 关键字: 路权分配
  •    责任编辑:梁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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