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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公示 三“杀招”规范路边车位
2015-05-22 09:27:02   来源: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评论:0

 

  据统计,广州目前约有66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120万个。图为体育西路咪表泊位。新快报记者牟晓翼/摄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昨起征求意见,明确街道居委无权划路边停车位

  经同意的小区可设临时停车场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昨起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出台措施鼓励新建停车场,包括新建立体式停车场可办产权登记;面积和人数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小区可设临时停车场;单位开放自有停车场可参照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此外,针对问题多多的路边停车场,办法还明确,街道和居委无权划定城市道路停车位。

  新快报记者占文平

  关键词

  公共停车场

  公益性停车场土地可划拨

  据市交委统计,截至今年1月,广州市的中小汽车总量约187万辆,但停车泊位只有66万个,也即面临着120万辆的停车位缺口。再加上每年自然增长至少12万辆(中心客车增量指标),加上外地入穗车辆,导致停车难问题越发凸显。

  为解决停车位历史欠账问题,办法要求市交通部门编制本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市建设部门据此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公共停车场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等内容,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应当配套规划驻车换乘停车场。

  办法还从土地及资金方面予以保障。如,驻车换乘停车场等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以及在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医院、政府机关、博物馆、展览馆、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共服务性设施用地内增建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实行划拨。

  同时,办法还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标准,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

  关键词

  现有资源利用

  小区周边可划过夜停车位

  除了大力新建公共停车场,办法还出台了多项措施鼓励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各类临时性停车位、限时段停车位等。

  对于一些过夜停车需求大的小区,办法规定,周边道路具备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属地区政府可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镇政府)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并明确管理单位、允许停车的时段、允许停放的机动车范围、停车收费标准等事项。超过规定时间在时段性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宅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和人数双过半业主同意,可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并依法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鼓励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地块和符合条件的高架桥底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

  目前住宅区停车场的停车需求基本集中在晚上,单位的自用停车场的停车需求基本集中在白天。对此,办法表示,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错时停车。

  此外,办法还表示,鼓励住宅停车场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前述停车场可按核定价格收取停车服务费,其管理参照本办法经营性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

  机械式停车场

  新建立体停车场可办产权证

  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兴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成为不少城市的选择。办法就此也拿出了多项鼓励扶持措施,包括可按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模式审批;可按照其整体空间投影的占地面积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服务费标准可在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此外,办法设定一些条件后,可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前应当参照物权法要求进行公示,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焦点关注

  擅划停车位每个可处2万元罚款

  三大“杀招”即将祭出,规范路边车位

  目前广州的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主要采用特许经营的模式,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将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出让给企业经营,中标企业则按标准缴纳有偿使用费,实行商业化运作。但在管理实践中,存在中标企业随意施划、多划或者撤除停车泊位,以及私自在道路划线收取停车费(无证经营)、乱收费等现象,引起市民普遍不满,也屡次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抨击。针对上述问题,办法设立专门的章节规范道路路内停车泊位。

  路内停车经营权公开招标

  办法祭出的第一个“杀招”,即改变目前由市财政部门和城投集团确定经营主体的作法,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由各区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权期限不得超过5年。

  同时,出让价格实行差别化征收标准,由各区政府根据不同区域不同路段的路内停车泊位供需情况制定,改变目前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征收标准(每泊位2800元/年)。

  对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经营者,办法还规定:设置自动收费停车设施的路内停车泊位不得设立月保车位,或者以其他形式将泊位向固定对象出租,否则由交通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街道居委无权划定路边停车位

  办法祭出的第二个“杀招”,即明确城市道路停车泊位的划定主体。办法规定,由区交通、交警等部门负责划设城市道路停车泊位标线,按照规范实施编号,并将泊位信息向社会公布。其他行政部门、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划定城市道路停车泊位。

  违反规定,擅自在车行道、人行道划定道路停车泊位的,按照每个停车泊位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对单位处20000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根据办法,区交通部门应会同交警等部门编制本辖区城市道路停车泊位设置规划。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和调整规划,应当通过本部门门户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得少于30日。

  单向通行不足6米路段不得设停车位

  针对之前一些单位乱划停车位,办法明确城市道路停车泊位严格实行总量控制。下列路段不得设置路内停车泊位,包括:双向通行宽度不足8米或者单向通行宽度不足6米的路段;消防车通道、无障碍设施通道;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大门两侧机动车道各50米范围内,其他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小区出入口两侧5米内;城市快速路、市区主干路以及其他交通流量大的市区道路,等等。

  意见反馈

  一、截止时间:6月22日

  二、反馈途径

  1在新浪微博“广州政府法制”提交;

  2登录市法制办官网(http://www.gzlo.gov.cn),通过网站上的“立法征求意见”栏目提交;

  3邮寄至广州市府前路1号4号楼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规处(邮政编码:510032);

  4传真:83125287;5.电子邮箱:gzlfgc@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怎样让车主愿停咪表位?阶梯收费!

  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透露,一类地区首小时收费或改为10元至12元之间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国璠则认为“任性降价”将致高峰期更堵

  距离广州新的停车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公布还有一段时间,关于咪表停车收费究竟采用哪种形式才能收获最大的治堵效果、最方便市民停车的讨论,依然没有终止。昨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透露,咪表停车收费将铁定采取阶梯式收费方案,首个小时收费会在10元至12元区间。但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秘书长潘国璠则坚持反对阶梯收费,认为咪表分高峰和平峰区别收费,以及节假日降低收费,才是“王道”。

  本版采写:新快报记者牟晓翼

  
韩志鹏。(资料图)

  韩志鹏:

  阶梯式收费首小时10至12元

  可最大化平衡治堵与停车便利

  “咪表泊位采取阶梯式收费标准,不是可能,是一定的。”昨日,广州市政协委员韩志鹏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停车费标准调整方案,如同去年方案听证会草案一样,分为方案一和方案二,但其名称均为“咪表停车场停放服务阶梯收费标准”,只在其后注明“方案一”、“方案二”字样,这表示阶梯收费标准将一定会被采纳,且一类地区首个小时收费在10元至12元。

  韩志鹏认为,降低咪表泊位第一个和第二个小时的收费标准,主要是考虑到咪表停车的车主,许多都是到附近区域办事、用餐等,停留时间不会太长,但却是停车“刚需”,方便他们停车是首要任务。而此后的阶梯式收费,则属于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停车需求,鼓励车主“快停快走”,则是“治堵”的范畴。从这两者结合来看,采取阶梯式收费的方案,才是在最大程度上,在广大市民停车便利和价格调节治理拥堵之间取得了平衡。

  韩志鹏透露,目前两个方案中,相同点是都采纳了他的阶梯式收费建议,不同点则是方案一“更为精细和复杂”,方案二“简单易操作许多”,但具体内容不便透露。

  
潘国璠。CFP供图(资料图)

  潘国璠:

  咪表应分高峰平峰区别收费

  否则上下班高峰恐会被堵死

  但潘国璠仍然坚持认为,阶梯式收费并不可取,其主要的依据在于整个方案中,没有顾及到政策的延续性和合理性。“去年我就反对咪表整体涨价,认为这对治堵并没有好处,今年首个小时说降就降,有关部门‘太任性’。”

  潘国璠认为,咪表首个小时若能维持目前的16元收费标准,是可以起到一定的治理拥堵的作用的,尤其是在上下班高峰期,没有车主愿意停在咪表路段,反而让出了宝贵的道路资源。如果首个小时降价,上下班高峰期咪表路段将会被悉数堵死,于治堵无益。他坚持认为,咪表路段收费应区分为高峰时段和非高峰时段,高峰时段咪表价高,鼓励市民弃车坐公交出行,平峰时段咪表价低,方便车主停车。此外,他再次强调此前向物价部门提交的“全年115天假节日全天10元/小时”+“10元过夜提前至晚上7时”复合方案,与咪表高峰和非高峰时段区别收费有同样的指导思想,这才是治堵与便利停车相结合的最佳方式。

  潘国璠同时还驳斥了有关“协会为咪表公司谋取利益‘背书的说法:“我们是综合调研了社会各方的意见,最终得出的结论,与咪表公司无关。”

  市发改委回应:

  调整方案将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

  新快报此前曾向广州市发改委发送了采访提纲,针对调整方案的要点内容、设置初衷、公布时间、专家调研,以及现行方案对于治堵的意义和实施评估,咪表公司停车泊位使用率变化和收支情况公开等,提出了一系列问题。广州市发改委上周正式向本报发送回复如下意见:

  按照优化调整差别化停车场收费方案要求,我委将会同市交委等部门建立与交通运行状况挂钩的咪表停车场收费标准联动调整机制及阶梯式收费机制,以保持停车收费静态交通管理政策对动态交通调节作用的长效性。目前相关方案仍在研究当中,待条件成熟后我们将会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其他相关问题到时统一回应。

 
 广利路没有咪表泊位一侧车辆停得更多。新快报记者牟晓翼/摄

  记者调查

  咪表收费太贵车主不愿停

  旁边禁停路段却排满长龙

  新快报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在许多有咪表泊位的路段,停车位远非去年“一位难求”的局面,不少旺地在高峰时段仍有空位,但反观另一侧没有咪表的相邻路段,却到处都是乱停放车辆。车主对于咪表收费高的抵触情绪已经上升到了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地步,咪表收费员对此也无可奈何。

  新快报记者昨日分别来到天河南二路、体育西路和广利路,三条路段均非主干道,但却位于停车收费一类地区的核心地段,周边密布商场和食肆。三条路段中,体育西路为双向四车道,咪表泊位设置在外侧的辅道上,东侧全段均有咪表泊位,西侧则仅有数个咪表泊位,包括维多利广场门前等路段,都没有咪表泊位;广利路和天河南二路双向两车道,考虑到交通问题,仅在道路一侧设置咪表泊位,另一侧设置极少或完全不设置咪表泊位。但令人惊讶的是,中午12时许,正是“饭点”时刻,三条路段的咪表泊位均未停满,其中体育西路咪表至少有四分之一空位,与去年未实行新政前相比,可谓冰火两重天。但未设置或少设置咪表泊位的道路另一侧,三条路段则几乎全部停满了违法停放的私家车,严重者如广利路,两条车道被压缩成了一条半,道路通行十分艰难。

  车主张先生告诉新快报记者,自己就是因为咪表泊位收费太贵才选择违法停放的,“一个小时就要16元,还是露天的,凭什么收这么多?”而且,张先生不愿意购买咪表收费卡,“停好车立马来人收钱,一次就要预收至少20元,等要走的时候,怎么找也找不到收费员要零钱”。

  对此,咪表收费员小郭却是有苦难言:“一般来说,车主愿意停在那是他自己的事,我们也不是交警,无权过问,更不会找交警过来抄单。但是还请车主们理解,停在我们这就得守规矩,不用电子卡就只能收押金。而且最怕的是有人把车停在咪表位外边,车轮却压着咪表位的线,我们也是敢怒不敢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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