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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浅谈红河州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的构建与发展

    2019-03-27 09:19:53 来源: ITS114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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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道路交通要素逐渐由传统概念上的人、车、路向多元化发展。面对日益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断深入实施科技强警战略,积极打造深层次、精细化、前瞻性的智能交通警务。特别是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发展,已有部分城市将“大数据”技术引入公安交通管理领域,通过对数据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全警运用,有效推动了交管决策由“业务驱动”向“数据预测”的转变,为公安交通管理智能化建设注入新的活力,成为新的导向和推力。笔者试以近年来的基层公安交通管理实践探索为基础,浅谈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建设的一些思考。

    一、关于“大数据”的概念以及对交通管理的影响 

    (一)“大数据”的概念。“大数据”是继云计算、物联网之后IT产业又一次颠覆性的技术变革。美国麦肯锡全球研究院的研究报告指出,数据正成为与物质资产和人力资本相提并论的重要生产要素,大数据的使用将成为未来提高竞争力的关键要素。笔者认为,“大数据”是一个数据体量特别大,数据类型特别多,价值密底低的数据集,并且这样的数据集无法用传统数据库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通俗的讲,“大数据”的实质是一项技术,这项技术包括对数据集的处理和应用,是数据对象、数据处理技术与数据应用三者的统一。这项技术的生命力在于发现和挖掘非关联数据中的“规律”,体现数据的价值,因此核心思想是树立信息化背景下“数据就是价值”的思维和意识。

    (二)“大数据”技术的意义。“大数据”及其分析,将会在未来改变几乎每一个行业的业务功能。在“智能交通”建设实践中,随着各种指挥系统、监控系统、研判系统、识别系统、诱导系统、卡口系统等诸多信息系统的建成联网,为交通管理领域提供源源不断的数据支撑。因此,及时准确获取交通数据并构建交通数据处理模型是建设智能化交通管理的前提,“大数据”技术将有效破解海量数据的处理、利用。通过对数据的交换、整合和分析,发现新的规律,创造新的价值,成为发挥“智能交通”优势,提高管理效能的重要手段。

    (三)“大数据”对交通管理的影响。2013年2月1日,国家科技部公布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明确将“大数据”计算的基础研究作为信息科学领域的重要支持方向,标志着我国“大数据”应用领域正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因此,实施“数据驱动的公安交通管理”,将成为公安交警部门应对复杂交通形势、提升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实施大数据战略将是全面深化警务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必要途径。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应用“大数据”方面还仅仅是学习、探索阶段,但是从公安各警种的业务数据、环境数据两大来源渠道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在数据拥有上具有天然的优势和广阔的空间。对“大数据”的理解要体现在思维上、引导上。面对“大数据”的“滚滚春雷”,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必须要主动走近“大数据”,让“大数据”技术服务于公安交通管理。

    二、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资源现状分析

    近几年,是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大跃进、信息大爆炸的时代,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信息孤岛到大集中、优整合、高共享的建设高潮。2011年,公安部交管局在全国推广应用了《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全国范围内统一了交通管理业务系统、规范了业务流程,更是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里程碑式的发展。为持续实现“科技强警,向科技要警力、向科技要战斗力”,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断加大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力度,各类传感器、高清卡口、视频监控、电子警察、信息化终端已遍布全州各个城市。这些设备以及信息系统每天都为交通管理提供了海量的数据,这些全方位、多渠道、全覆盖的海量立体数据,标志着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进入了大数据时代。

    (一)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来源。

    全州交通管理领域的“大数据”分为动态数据和静态数据,采集于以下各个渠道:一是监控设备自动采集。包括全州道路上1000多路监控探头(交警自建237路,平安城市监控800余路)摄录的视频、205个卡口车牌自动识别设备采集的图片、155套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图片、46套区间测速系统、17套固定测速系统、1024部移动警务通终端、5个车辆检测传感器收集的车辆检测信息、GPS轨迹、自动缴费信息等。2018年,这些系统约产生2.4亿条数据(全州交警科技管控设备产生约2.4亿条,车辆检测信息产生50万余条)。二是一线执勤警力人工采集。路面执法人员采集的车辆和驾驶员的信息,查处的违法信息,处理的道路、交通数据信息等。2018年,全州这类信息约有50万余条数据。三是通过行政手段收集。主要包括道路规划、各类车辆和驾驶员档案、驾驶人考试信息,2018年这类信息约有386万余条数据(机动车基础信息113万余条,业务登记信息20万余条,驾驶人基础信息108万余条,驾驶证业务信息18万余条,考试数据40万余条,互联网服务平台信息87万余条)。按上述数据来源估算,这些设备和信息系统每年都将为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了将近2.45亿条的海量数据。

    (二)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基础数据特点

    全州交通管理基础数据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采用传统的数据库设计方式,只能保存部分的结构化数据,大量非结构化的数据图片、视频数据以及过程数据无法得到长期保存。对数据的处理基本还处在日常业务办理和简单的查询统计阶段。并且对3-5年以上的数据进行归档、覆盖和清理,大量的图片、视频和过程数据遭到了抛弃。在大数据时代,这些数据都是很有价值的,很明显,全州交通管理的信息系统还停留在小数据的时代。二是数据量大,交通出行涉及到每一个市民,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数据,数据都是TB级别以上的,就红河州而言,每天各类前设备设备抓取、各类业务系统获取的数据大概在5万条左右。三是价值复杂。由于数据量的迅速发展,使数据本身的价值密度降低,以交通监控视频为例,连续24小时的监控视频,可能仅有2秒钟有用。

    三、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现状和面临的问题

    (一)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数据中心改造完成,但缺少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红河州交通管理数据中心机房已经于2015年改造后建成300平米A类专用机房,配置了50个机柜、3台精密空调、2套60千伏安的UPS电源,机柜间建成了万兆光纤通信链路。视频专网和公安网均搭建了万兆核心路由交换,2016年已经建成视频专网和公安网的虚拟化平台,整合了现有100余台服务器、存储和网络设备资源,从硬件方面看已经具备了搭建全州交通管理大数据平台系统的硬件环境;从软件方面看,部、省两级交管部门已经明确规划实施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但具体平台软件的技术规范和实施方案尚未明确,支队至今尚未建设全州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软件。

    (二)全州公安“红警大数据平台”已经建成,但缺少交通安全分析研判功能,数据共享方面关联和整合度有待提高。就红河州而言,2018上半年红河州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了“红警大数据平台”建设,建成了红河州警务大数据资源池,是全州公安信息化建设中里程碑式的发展。系统已经实现了公安各警种部分数据的整合应用,但针对交通管理方面的分析研判功能尚未建立。同时还缺少全州信息共享交换机制和平台,数据的共享和联通仍主要停留在公安行业单独自主采集层面,对社会各行业间的数据共享和交换整合度仍然不够。一是纵向数据开放度低,上级公安机关掌握的各种数据资源尚未完全对下开放。比如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数据、出入境记录数据、治安数据等等,这些业务系统的数据都集中存储在省一级,目前均没有对地市一级公安机关开放。二是横向数据流通性差,交警、技侦、网监、监管、出入境、治安等公安机关部门间的业务数据各自为阵,同时公安机关各部门与政府部门间的业务数据也是各自为阵,交互应用支撑力不强。如:交警有交通管理综合平台,其它警种使用警务综合信息平台,其它政府行政部门还有自己的政务管理平台等,这些平台均各自为阵,没有实现数据共享。三是社会资源方面的视频图像数据方面的共享度低。经过这几年的发展,公安各警种现有的视频监控、车辆智能抓拍、视频指挥等系统内图像资源基本上已经实现了共享整合,但对社会其它行业已经具有的视频图像数据共享低仍然还低。例如:小区监控、公路运营公司自建的监控资源等均没有实现共享,公安各警种主要还是依赖自建资源的数据,从整个社会管理层面来看实战应用水平偏低。

    (三)全州公安交通安全分析研判指挥中心已经升级改造完毕,但数据挖掘和分析研判人员相对不足。从州级层面看,全州公安交通管理指挥、分析和研判中心已经于2017年底升级改造完毕,目前中心面积1000余平米,设置指挥大厅、分析研判室、机房、备勤室、餐厅等功能区域,指挥大厅配置33平米的LED大屏,共设置工作席位24个,分析研判决策席位18个,现有工作人员13名(民警4名,辅警9名),实行三班7×24小时勤务模式。13名人员中计算机专业人员2人,熟悉交管业务和具有数据研判工作经验的人员3名。目前已经开展的工作为:一是依托高清视频指挥调度系统接受交警总队、州公安局视频指挥调度,并对全州各县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和支队各高速大队开展视频指挥调度;二是通过超高分辨率大屏显示对全州道路情况、大队指挥中心、执法服务站工作情况开展视频巡查;三是应用高德地图系统实时监控全州路况信息,及时发布交通管制信息;四是组织并指导各大队开展机动车缉查布控工作。从县市层面来看,全州共有20个大队(县市交警大队13个,高速公路管理大队7个),目前完成指挥中心(室)建设的有16个,还有个4大队没有建成指挥中心(室),人员配置方面各大队虽然都明确了信息化分管领导和指挥研判民警,但都没有专职从事指挥研判工作的人员,情报研判水平也参差不齐,遇到重大警情时无法发挥信息化主导开展勤务的实际作用。

    四、构建红河州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的对策思路

        目前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应用与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软件技术、硬件设备还是软硬件一体化的技术,要想借助大数据创新警务运作机制并取得进一步突破,必须把大数据纳入公安交通管理发展战略中考虑,以“大数据”、“互联网+”为契机,按照坚持需求引领、服务实战,坚持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坚持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高站位思考、高标准谋划、高强度推进,切实打造“大数据”交通警务,全面提升全州道路交通管理的现代化、精细化水平。

    (一)建立公安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充实研判分析的深度应用。在公安部交管局无锡科研所已经着手实施软件研发的情况下,红河州无需单独再投入软件的研发,全州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应用系统建设的重点应该是按部交管局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软件的需求,来高标准完善支队数据中心的网络和硬件设备,按部、省两级的要求统一安装、部署和实施交通安全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软件,建成全国一流的地市级交通管理大数据分析研判平台系统,并依托系统开展全州公安交通管理的大数据分析和研判应用工作。一是依托现有大量的视频数据、过车数据、图片数据和公安网上业务数据(人口库、车辆库、驾驶人库、盗抢车辆库、前科犯罪人员库、吸毒人员库等)进行车辆、人员、案件、现场勘查、电子轨迹及社会资源数据的联动和碰撞比对,为全州各级交管部门分析研判提供数据支撑;二是建立交通安全风险等级研判模型。通过对交通管理相关数据的深度学习、训练、验证,形成交通安全风险研判方法,建立对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等级研判模型,并不断扩大参与深度学习数据的覆盖面,提高交通安全风险识别的及时性和准确性,进一步放大和倍增数据价值来服务警务实战,提高交通公共安全的服务水平,提升信息化基础支撑能力;三是强化对交通安全风险的分析研判。根据交通安全风险等级研判模型,量化评价、确定机动车、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风险等级,为强化源头治理、路面查控工作的针对性、精准性提供数据支撑;四是加强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分析研判。通过机动车通行轨迹分析查找仍在路面行驶的报废、注销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险品运输、货运、校车等高风险机动车,查找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行的长途客车,通过车型识别、机动车通行轨迹时空分析、多次补发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轨迹分析、与登记信息不符的非现场违法机动车分析等技术手段,甄别、发现假牌套牌嫌疑机动车。日常工作中还可以结合机动车通行轨迹数据,定期汇总分析高风险机动车、高风险道路运输企业所属机动车的行驶记录仪数据,将其超速、疲劳驾驶、未安装行驶记录仪、关闭或者屏蔽、损坏行驶记录仪等易肇事违法行为统一列入交通安全隐患清单。对严重违法嫌疑机动车要分析其行驶轨迹,掌握其活动规律,确定其行驶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布控和查缉工作。

    (二)充分整合各领域数据信息,充实研判数据基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交通管理由传统的人、车、路因素向多元化发展,交通基础数据信息已不仅仅局限于驾驶人、车辆和道路,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城建、交通、运管等部门以及社交工具运营商的沟通协作,充分掌握各类可对道路交通造成影响的数据。一是与交通、运管部门协调共享客运机动车、货运机动车、公交车、出租汽车数量,以及相应的行驶路线、行驶时间、载客载货量。二是与城建部门协调共享出入辖区主干道路、支路、快速路、国省道、乡村公路的里程、路面宽度、路面性质、坡道的海拔变化、弯道、交通标志的分布、时段分类机动车流量以及城市道路的路名、长度、宽度、车道数、交叉口类型、管理控制方式等信息。三是与经营性场所协调共享大型商场、商业街区、酒店、医院等场所的位置以及人员、车辆的容量。四是与微信、微博、QQ等社交软件开发商沟通共享各类与道路交通有关的数据信息。通过部门、单位间的密切配合,进一步拓展交通数据信息采集方式,切实搭建交通“大数据”平台。

    (三)完善大数据实战指挥体系,充实数据研判作战内函。坚持推进指挥集成化、指挥专业化、指挥扁平化,打造“情指勤督”①四位一体现代交通管理勤务模式,必须大力推进大数据指挥体系建设,实现大数据预测指导交通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应急指挥和打防管控能力。一是推进指挥体系建设。立足大数据指挥中心,积极构建实战化联合指挥体系,推进情报指挥一体化、指挥处置扁平化、指挥手段智能化、指挥调度规范化,确立情报指挥在交通管理工作中的龙头作用,全面提升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能力。通过建设4G无线图传系统,实现350M PDT通信对讲、4G执法记录仪、4G车载设备、无人机等设备上传视频、图片(含人脸、车辆图片等)、音频、地理位置等信息,并可进行实时语音对讲,为人证比对、人脸识别应用提供基础数据,为一体化指挥体系提供实时的警力分布、执法车辆分布、视音频传输、语音对讲等。二是深挖现有系统数据,充实数据研判作战内涵。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红河州已经建成使用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公安交通监控设备管控平台、移动警务综合管理平台,同时还建设了车辆检验联网监管系统、驾驶人网上考试系统和考试监管系统、执法记录仪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这些平台系统的建设应用,整合全省公安交管各类业务信息系统,实现公安交管系统与人口信息、在逃人员、吸毒人员、被盗抢机动车、进口车国产车合格证、出入境人员、机动车销售发票、机动车购置税、过车图片、行驶轨迹、车辆非现场执法等信息的自动关联及信息核查比对。这些系统的建成使用,每天都产生海量的业务数据,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技术,完全可以发挥其对交通管理策略的科学规划,尽可能的提高交通服务和管控能力。

    (四)完善大数据研判人员专职化建设,充实研判队伍。牢固树立“数据强警”、“人才兴警”理念,成立专门的大数据分析研判机构,明确大数据分析研判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常态化大数据分析研判。一是建立健全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制度。成立专门的大数据分析研判机构,明确大数据分析研判的职责任务,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开展常态化大数据分析研判工作;二是加强队伍正规化建设。发挥信息化专业人才带头作用,推动大数据创新发展。全力打造一支专业化、实战化的数据分析人才队伍,让专业更专,大数据分析应用的人才队伍更强;三是强化警务学习培训。加强大数据信息化新知识的学习,注意培养专家型人才,通过集中授课、自学讨论、经验交流等形式内部培养,也可以把人员派出去学、把专家请进来教,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切实加强专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培养,逐步建立公安机关大数据应用的人才库;四是完善专业人才队伍。人才队伍的建立有多种渠道,自身培养是一个途径,外部引进也是非常好的一种途径。在民警编制不增加的情况下,各级指挥中心可以物色招聘培养一批“尖子型”、“职业化”的高素质专职辅警信息员,成为充实公安交通管理科技研判队伍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完善优化待遇,稳定科技人才,不断为数据强警注入活力源泉。

    (五)建立安全机制,充实和保障数据安全。随着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发展,前端采集设备的点位越来越多,数据中心后台整合汇聚的数据量越来越大,无论是前端设备、后台数据中心还是信息化管理、应用人员方面,数据安全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严峻,保障数据安全的工作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实际工作中必须制定严密的规章制度,做到项目管理规范、代码体系规范、信息接口规范、数据使用规范、系统运维规范,时刻关注八大安全:一是边界防护安全,确保内外网交互不出纰漏。目前来看,全州公安各警种自建的前端设备都是独立在视频专网当中,虽然视频专网平台与公安网之间的交互已经建立了边界交换系统进行安全隔离,但就视频专网平台本身而言,同样是裸露和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安全风险极大,建设视频专网的安全防护系统显得尤为重要。二是运行安全,建立软、硬件运行监管系统,重点关注运行平台是否可靠,运行制度是否完善,运行值守是否到位。三是设备安全,核心网络、数据存储和安全防护设备应尽可能采购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同时安全防护设备必须采购经过国家信息安全认证的产品,确保这些设备联入系统的安全性。四是内容安全,加强针对接触到数据工作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杜绝“一机两用”和其它泄密情况的发生。五是传输安全,确保网络拥有足够的带宽和稳定性,并严防发生数据丢失事故。前端点位专网带宽不应当低于20M,视频核心主干专网和公安业务核心主干网应该同时采用两家不同网络运营商的电路接入,带宽应该不低于1000M,形成双路冗余的模式确保主干网络的畅通运行。六是系统开发安全,应和软件开发公司签定信息安全保密协议,通过交保证金的形式督促公司将安全保密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源代码流入社会,并做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七是应急保障安全,在提高系统稳定性的同时,应当针对不同系统运行情况制定硬件维修、替换和数据恢复的应急保障方案,确保一旦出现危机,能够快速反应、迅速排除故障,最短时间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八是队伍自身安全,要坚持长态化开展针对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应用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学习,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提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防止队伍自身内部发生失泄密情况。要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防止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发生吃拿卡要等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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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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